宁德职业技术学院校务信息公开指南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11-05-19 浏览:3975次

为更好地向社会各界和师生提供学员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编制《宁德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宁德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服务。

本《指南》及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宁德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ndgzy.com)上查阅本《指南》。

宁德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为宁德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宁德职业

技术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宁德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宁德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宁德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主要信息:

1、机构职能

1)单位简介;

2)领导成员姓名、职务及工作分工;

3)单位内设机构及职能分工;

4)下属机构等;

2、重要事务

1)上级有关文件规定;

2)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

3)涉及教职工利益的各项制度、重大决议和决定;

3、人事管理

1)教职工招考聘用;

2)职称评聘;

3)晋级晋职;

4)选优评先、奖惩等情况;

5)继续教育、选派交流的计划和安排;

6)教职工福利待遇的分配;

4、干部管理

1)干部(教师)任免、交流、奖惩;

2)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5、财务管理

1)财务收支管理情况;

2)事业费预算、预算外资金管理,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

3)教学科研经费、专项经费等的安排使用情况;

4)教育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6、资产管理

1)学校工程建设或修缮招投标情况;

2)教材、图书采购招投标情况;

3)设备采购招投标情况;

7、招生考试

1)各类招生计划、录取原则和执行情况;

2)就业政策、用人信息、就业指导;

8、学生管理

1)学生评先评优、选干情况;

2)奖学金总额及分配方案;

3)减免学杂费的条件及名单;

4)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

9、学校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具体信息目录在宁德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ndgzy.com)公开

(二)公开形式

通过“宁德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公开栏、LED电子屏幕、简报、便民资料等方式公开宁德职业技术学院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宁德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查询方法

1、登录“宁德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首页的“宁德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栏目,浏览或使用搜索工具查找。

2、在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设施查阅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公开信息;也可以从公开栏、LED电子屏幕、简报、便民资料等媒体获取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宁德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需要,申请获取相关宁德职业技术学院信息。

(一)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是受理宁德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

书面申请受理机构:宁德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

咨询电话:0593-6382817

传真号码:0593-6558600

电子邮箱:nzybgs@126.com

通讯地址:宁德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  邮政编码:35500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方式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登录“宁德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上直接填写并递交电子版《宁德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从“宁德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上下载《申请表》或向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送交受理机构。

3、口头申请

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

(三)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向申请人出具回执。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书面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宁德职业技术学院信息不存在,将告知申请人。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宁德职业技术学院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须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处理宁德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见“宁德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上的流程图。

(四)依申请公开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依申请提供宁德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可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成本费用标准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规定执行。

申请公开本校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宁德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宁德职业技术学院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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