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职业技术学院校务信息公开工作 实施方案
来源:未填 发布日期:2015-01-01 浏览:393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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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职业技术学院校务信息公开工作

实施方案(修订)

 

 

为了更好地贯彻和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施行<高等

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教办厅函〔201044 号),

推进依法治校,规范学院办学行为,促进和指导我院开展信

息公开有关工作,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

于施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闽教法〔2010

6 号)文件精神的要求和部署,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

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

和中纪委以及省教育厅关于施行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意见

和工作部署,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紧紧围绕师生员工和社

会各界普遍关注的各项工作内容,通过全面推行信息公开工

作,健全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增加工作透明度,密切

党群、干群关系,主动接受师生员工和社会监督,进一步促

进学院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以实现科学治校、

民主治校、依法治校,维护和促进学院的稳定与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施行,成立由学院党委统一

领导的学院校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金霞东,副组长:

傅高升;学院校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学院

办公室),主任:杨勇,(成员详见附件)。信息公开工作

由学院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业务职能部门各负其

责、具体承办,各部门应安排专人具体经办校务信息公开工

作。办公室抓落实,工会协调,纪检监察监督,教职工积极

参与。

三、校务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公开的原则。信息公开必须严格依照

教育部办公厅的有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基本,以不公开

为例外的原则,要依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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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教师法》等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政策规定和学

院的有关规章制度进行。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信息公开,一方面要

积极组织引导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

另一方面要保证行政领导和职能部门依法行使管理的职能

和权力,保证民主基础上的政令畅通。

(三)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实行信息公开要从实际出

发,突出重点,讲求实效,不搞花架子,不搞形式主义,公

开的内容要准确、真实、可信。

(四)促进学院改革、发展、稳定的原则。推行信息公

开工作,必须以保证各项改革决策及措施的正确性和提高广

大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和凝聚力为目的,注意处理好工作中产

生的问题和矛盾,促进学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四、校务信息公开内容(内容及任务分解详见附件)

(一)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

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学校领导等

基本情况;

(二)学校章程以及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四)各层次、类型学历教育招生、考试与录取规定,

学籍管理、学位评定办法,学生申诉途径与处理程序;毕业

生就业指导与服务情况等;

(五)学科与专业设置,重点学科建设情况,课程与教

学计划,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与图书藏量,教学与科研成

果评选,国家组织的教学评估结果等;

(六)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与勤

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等;

(七)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专业技术职务等

级,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教师争议解决办法等;

(八)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

(九)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学校经费来源、年度经费

预算决算方案,财政性资金、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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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教材、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

程的招投标;

(十)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处置情况,

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

五、校务信息公开的途径和要求

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部分。

(一)主动公开

1.公开方式

学院校务信息公开将通过学院网站(网址为:

http://www.ndgzy.com)、校园 LED 显示屏及公告栏主动公

开有关信息,还可通过学院党代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全院

教工大会、学生大会、各级干部会议等各级各类会议;公文、

通报、通知等行政文告及简报等宣传口径;设立院领导接待

日、信息公开意见箱等形式予以公开。

2.公开时限

凡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校务信息,自校务信息形成或者

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发布)。公开时限分

为长期公开与适时公开,长期公开自公开之日起不限定截止

时限;适时公开自公开之日起公开 10 个工作日。

3.查询方法

可通过宁德职业技术学院网和学院校务信息公开栏

等处查阅校务信息;也可从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获取学

院公开信息。

学院各部门承办制发的各类可公开文件,可通过学院办

公室或相关部门备查文档进行查询。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校务信息外,如需获悉其他相关信息,可

直接从宁德职业技术学院网上下载填写和递交《宁德职

业技术学院校务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或直接向学院校务信息公开办公室索要、填写《申请表》。

1、书面申请受理机构

宁德职业技术学院校务信息公开办公室

电话(传真):05936558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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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福安市福泰路 232 号宁德职业技术学院

邮编:355000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班时间。

2.申请方式

可个人通过网上下载、电话或直接上门等形式索要《申

请表》,填写完毕后持本人身份证向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提

出申请。

3.申请处理

学院校务信息公开办公室收到申请后,能当场答复的应

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根据领导小组负责人的签批意

见,转交有关部门办理,并督促有关部门在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作出如下答复:

1)属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

途径;

2)属不予公开范围的或不属学院公开范围的,将告

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申请公开信息过期、失效或不存在的,将告知申

请人;

4)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要求申请人作出更改、补

充;

5)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

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 15 个工作日。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召开校务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组织《高等学校信息公开

办法》等相关文件学习、教育活动,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

宣传教育;布置工作任务,充分调动相关部门、人员的积极

性,增强校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和责任意识。

(二)培训及制度、资料规范建设阶段

一是制定校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编制校务信息公

开目录和指南(情况变化后及时修订);二是组织《高等学

校信息公开办法》等学习培训,明确校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内

容、方式、程序、步骤、措施以及组织领导等;三是建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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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各部门校务信息公开工作各项管理制度和监督保障机

制;四是梳理信息,及时主动上网公开。

(三)全面实施运作阶段

一是完成校务信息公开所需的硬件建设,并将要公开的

内容通过各种形式予以公开;二是自查校务信息公开工作开

展情况,并通过校务信息公开监督小组和全体师生开展校务

信息公开监督工作。

(四)配合督办部门做好完善提高工作

进一步完善校务信息公开的形式,规范校务信息公开的

内容以及各项工作制度,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的检查指导,进

一步改进校务信息公开工作。

七、监督和保障

(一)监督检查制度

由全院教职员工及在籍学生对学院校务公开工作开展

情况进行监督,具体由校务信息公开办公室及校务信息公开

监督小组负责实施。

1.定期检查和汇报学院及院内各部门校务信息公开工

作情况。

2.建立校务信息公开工作考评制度。

3.院内各部门须在每年年末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校务信

息公开领导小组汇报本年度校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4.校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将作为学院各部门绩效

考评的内容之一。

(二)责任追究制度

对职能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情节较轻的予以全院通报批

评,并责令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照规定对职能部门

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员作出处分:

1.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

2.不及时更新公开的信息内容、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

3.公开不应当公开的信息的;

4.在信息公开工作中隐瞒或者捏造事实的;

5.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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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属学院校务信息

公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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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宁德职业技术学院校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机构人员名单

 

 

 

校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


长:金霞东


副组长:傅高升


员:

李伏忠

涂进荣

唐寿亮

何承苗


吴闽江

吴建坤

潘玉华

钟灼仔


郑文昌

郑雪源

郑高潮

柳从礼


黄承彪

汤临峰

林学茂


兰梅生

校务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叶木全

校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


任:杨


副主任:李伏忠


工作成员:郑裕忠

雷忠勇

雷光椿 何承苗

唐寿亮


陆志平

兰梅生

郑文昌


郑高潮(兼) 林青(兼) 柳从礼(兼)


吴飞云 陈安玉

刘铃华

缪东东


林有智

帆(兼) 马丽婷


校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联系人:

郑裕忠

陈安玉


联系方式:0593-8986369(办)


13859680812

nzybgs@126.com


0593-8986308(办)

510867246@qq.com

校务信息公开监督小组


长:金霞东


副组长:傅高升(兼)


员:柳从礼(兼)


 

 

 

 

 

2212宁德职业技术学院校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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