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安全巡查制度(修订)
来源:未填 发布日期:2017-10-27 浏览:5980次

为加强对学校及周边的有效监控,及时发现各类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良好的治安秩序,确保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校园安全巡查目标

(一)确保学校不发生恐怖、重大治安、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和灾害事故,力争将盗窃等一般性治安案件的发生率降低到最小程度。

(二)加强交通、摊点、大型活动、广告张贴、外来人员等治安秩序管理,创建稳定、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

二、校园安全巡查任务

(一)巡逻检查学校内各重点要害部位的消防器材及设施是否在原位,是否能正常使用,消防安全通道是否畅通。

(二)下班期间检查各处的水电门窗是否关好、锁好,是否存在火灾、盗窃等安全隐患。

(三)及时排除学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纠正车辆乱停乱放现象。

(四)检查并及时处置未经批准的校内流动商贩、摆摊设点、乱贴广告、悬挂横幅等影响环境秩序的行为。

(五)发现并报告校内的突发群体性事件和治安灾害事件,及时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校园安全巡查要求

(一)巡查人员要熟记火警、交警和当地公安派出所的电话号码,熟悉校内各重点要害部位、部门以及各教学及学生宿舍楼栋的所在位置,熟悉公共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分布情况和使用方法等。

(二)巡查人员要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必须按时到岗,尽职尽责,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酗酒等与巡查无关的任何活动;严禁私自调班,杜绝巡查时漏岗、脱岗、拖拉、推诿等现象,保证巡查工作的正常、连续运转。

(三)巡查人员在上岗时,必须统一着装并佩戴好执勤巡查标志(含防护器械设备等),举止文雅、文明执勤,要细致地检查每处角落,做到巡查到位。

(四)巡查期间发现重大治安案件和突发事件时,巡查人员应立即报警,要敢于挺身而出,勇于同违法、违规、违纪人员做斗争,果断处理,努力控制事态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遇到火灾等治安灾害事故时,要立即报告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实施扑救;对未经批准的流动商贩、摆摊设点、乱贴广告等行为,要及时制止并负责将其带离学校。

(五)要根据违纪、违法行为的特点,确定巡查的时间、路线和守候地点,以便及时发现和阻止违法犯罪活动。

(六)巡查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巡查路线、时间、目标进行,时刻保持警惕,一旦发现可疑人员和物品,应主动上前进行盘问和检查,并及时报告。

(七)白天巡查的时间,每隔1小时一次,夜间则按不同路线,每隔2小时一次。按规定时间进行交接班,并认真填写好每次的巡查记录。

(八)对巡查人员在巡查期间因不负责任、玩忽职守,以致发生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其他严重治安问题的,将追究直接责任者和相关领导的责任,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行政处分和处罚;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认真做好巡逻记录,巡查人员还应做好交接班工作,向下一班交代本班未查清的疑点,提醒下一班重点排查、防范。

四、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保卫负责解释。

宁德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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