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关于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公告
来源:未填 发布日期:2021-12-10 浏览:701次

为进一步落实宁德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推进宁德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与培养培训,根据《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印发福建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劳鉴〔2020〕22号)文件要求,我院计划于近期开展评茶员、茶艺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现具体安排如下:

认定时间安排表


序号

认定工种

认定等级

报名时限

认定批次

认定时间

认定场地

1

评茶员

四级/三级

2021.12.10-12.30

第九批

2022.1.10

福鼎明艳职业培训学校

2

茶艺师

四级/三级

2021.12.10-12.30

2022.1.11

福鼎明艳职业培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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