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关于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公告
来源:未填 发布日期:2023-03-01 浏览:532次

为进一步落实宁德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推进宁德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与培养培训,根据《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印发福建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劳鉴〔2020〕22号)文件要求,我院计划于近期开展业技能等级认定,现具体安排如下:

序号

认定工种

认定等级

报名时限

认定批次

认定时间

认定场地

1

评茶员

三四级

2023.3.1-3.20

16

2023.4.1

周宁县智慧职业培训中心

2

保育师

2023.3.8-3.28

18

2023.4.8

宁德职业技术学院

3

育婴员

三四级

2023.3.22-4.11

19

2023.4.22

周宁县智慧职业培训中心

4

保育师、育婴员

三四级

2023.3.15-4.4

20

2023.4.15

福鼎明艳职业培训学校

5

茶艺师

三四级

2023.3.15-4.4

21

2023.4.16

宁德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