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关工委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宁职院关〔2018〕2号)
来源:未填 发布日期:2018-04-11 浏览:5258次


宁职院关〔2018〕2号

关于印发《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关心下一代

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

 

各党支部、各部门、各系(部):

为进一步推进学院关工委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更好发挥学院关工委的作用,参照《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福建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闽委教综〔2013〕6号)等文件精神,制定《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经2017年12月29日学院关工委全体成员会议讨论通过、 2018年1月11日学院党委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关心下一代工委员会   

                                             2018年4月11日


宁德职业技术学院

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

 

为了与时俱进、适应新时代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推进关工委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参考《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福建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规程》(闽委教综〔2013〕6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简称教育部关工委)成立于1991年4月,是教育部党组领导下、以离退休老同志为主体、有在职同志参加的群众性工作组织。主要任务是组织、指导教育系统离退休老同志,配合教育部门和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着力对高校和中小学校学生以及青年教职员工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教育,全面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服务。

第二条 学院关工委是在学院党政领导,省教育系统关工委、市关工委和市教育系统关工委指导下,由离退休老同志、现职领导、有关部门(含群团组织)及系(部)负责人组成,以关心、教育、培养青年健康成长为目的的群众性工作组织,是学院关心、教育、培养青年的参谋和助手,是学院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是学院教育工作的补充和延伸。

第四条 学院关工委的工作对象是青年学生和青年教职工。抓好青年教育、帮扶工作是做好关工委工作的关键。

第四条 学院关工委的宗旨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紧密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学院教育中心工作,配合主渠道,对本院青年师生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共同理想、民族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民主法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传统文化、身心健康、诚实守信、文明礼貌和实现“中国梦”等宣传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寓于青年思想道德教育之中,引导青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继承和发扬光荣革命传统,养成高尚思想品质和良好道德情操;努力把自己培育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五条 关工委的工作方针是“围绕中心、配合补充、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立足基层、注重实效”。

第二章  工作内容

第六条  关工委坚持“急党政所急、想青年所需、尽关工委所能”的原则,围绕学院和相关部门、系(部)的教育中心任务开展相关工作。

1.配合学院加强青年师生思想政治等教育工作。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共同理想、民族精神、实现“中国梦”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荣辱观教育,民主法制、思想政治、传统文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诚实守信、文明礼貌和等宣传教育,引导青年师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诚信观。

2.配合学院有关部门加强校园文化建设。采取青年喜闻乐见形式,组织青年开展有利于身心健康的先进文化、文学艺术、文娱体育、社会公益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课外活动,寓教于乐,营造良好文化氛围,促进青年健康成长;教育引导青年珍惜时光,努力学习,加强实践,掌握现代科学技术和专业技能,增加创业创新、服务经济社会的技能和本领。

3.配合学院加强青年身心健康教育。加强心理健康咨询工作,引导青年养成良好的心理素质;加强青年法制教育,引导他们增强法制意识,自觉遵纪守法,依法保护自己。

4.协助学院组织开展“老少共建”文明学校(校园)创建活动,推进教风、学风、校风建设,营造良好教风、学风、校风和优良育人环境。

5.在配合学院有关部门开展解困助学的基础上,积极争取社会各方帮扶力量,筹措资金和物品,为我院贫困学生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为其顺利完成学业成为合格的建设者提供必要的物质基础。

6.配合学院有关部门开展传、帮、带工作。发挥老教师在师德师风、教学、教科研方面的经验优势,开展“银发工程”建设,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对青年教职工进行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和为人师表等教育,开展传、帮、带活动,促进青年教职工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善于做贡献;配合做教学督导等工作,促进青年教师的增强教学科研能力,加强师德修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教科研质量和业务水平。

7.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工作。针对青年学生思想、学习、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关心下一代工作中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向学院党政和有关部门提出建议意见,供学院和相关部门领导参考。

8.努力共建共享青年文娱、体育、社会教育等活动场所(基地),建立网页等网络新媒体,作为青年教育工作的活动基地和网络阵地。加强信息交流和舆论宣传工作,营造全院乃至社会都来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9.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关工委组成人员,加强关工委组织和队伍建设,保持关工委的生机和活力。加强关工委成员的理论学习和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规律,以新理论指导工作实践,提高关工队伍的政治素质、创新能力和业务水平。

10.开展“五好”关工委(领导班子建设好、“五老”队伍作用好、制度健全执行好、积极探索创新好、活动经常效果好)创建活动。

11.完成省教育关工委、市关工委和市教育关工委布置的工作。

12.完成学院党政交办的有关工作。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院关工委领导机构的组成和成员选配,经组织与个人推荐,本人同意,由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决定和任命。

第八 学院关工委设名誉主任1-2人,由学院正职领导兼任;主任1人,由学院分管关工委工作的领导兼任;常务副主任(或执行主任)1人,由退二线老领导或离退休老同志担任,负责主持日常工作;副主任2-3人,由离退休老同志担任。下设秘书处(办公室),由党委工作部分管,配秘书长(或办公室主任)1人、副秘书长(副主任)若干人。秘书处(办公室)可聘1-2名老同志和在职人员,协助维持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第九条  为了便于日常工作开展,学院关工委由学院指定相关部门、系(部)作为成员单位,成员单位负责人作为关工委成员参加学院关工委工作。派到关工委工作的在职干部,应与所在部门工作的干部一视同仁。

第十条  学院关工委根据工作需要,可借相关部门和系(部)人员力量设立若干相关人员,如思政教育辅导员、法律法规宣传员、社团指导员、心理咨询员、后进帮教员、特困帮扶员、教学督导员、学风督导员、择业指导员等,分工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教育帮扶活动。

第十一条 有条件的系(部)要争取成立系(部)关工委,系(部)关工委名誉主任由系(部)主任担任,主任、副主任分别由系(部)党支部书记、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主任担任,成员由其他副主任、中年以上在职教师和离退休教师组成。系(部)关工委在系(部)党政领导、学院关工委指导下,根据本系(部)的实际情况,主动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无条件成立关工委的系(部)可不成立关工委。未成立关工委的系(部)和学院关工委成员部门,需指定一名关心下一代工作联系人,负责与学院关工委办公室联系联合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相关事宜,及时向学院关工委办公室报送本系部本部门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情况。

第十二条 关工委组织领导机构每届任期三年,定期换届,非换届期间,遇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增补成员。关工委成员人数应为奇数,以在职同志为主导,离退休老同志为主体。担任关工委主要领导的老同志年龄一般不超70岁,个别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关工委其他老年志愿者年龄一般不超75岁。

第四章  队伍建设

第十三条 关工委工作队伍的组成:

1.领导层:学院关工委包括名誉主任、主任、常务副主任、副主任、正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系(部)关工委包括名誉主任、主任、副主任、秘书长。

2.骨干层:学院关工委包括经常参加各种工作活动的成员、工作人员和驻会工作人员;系(部)关工委包括经常参加各种工作活动的工作成员。

3.参与层:学院关工委包括有参与关工委工作活动的其他成员、每年参加一次或几次关工委工作活动的“五老”人员;系(部)关工委包括在职教师、“五老”人员。

第十四条  要按照就地就近、自愿和聘任相结合原则,积极动员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五老”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积极发挥老同志的政治、经验、威望、时空、亲情等独特优势,鼓励他们发扬传统、改革创新,量力而行、主动作为,以推进关心下一代的工作。

第十五条  要关心受聘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老同志的学习、工作和身体健康,安排关工委老同志参加各级关工委会议和相关培训,提高老同志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能力,为老同志提供必要的学习机会和工作条件;帮助老同志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对“五老”做到政治上尊重,思想上关心、生活上照顾、工作上支持,为他们发挥余热开展工作创建平台,引导好、发挥好、保护好“五老” 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积极性。

第五章  工作制度

第十六条 关工委的工作制度主要有:

1.学习制度。关工委成员每学期至少学习一次,主要内容有政治理论、形势政策、上级关工委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业务培训、工作理论研讨等;学习可采取自学与集中学、校内学与走出去学相结合的方法。

2.会议制度。学院关工委工作会议每年一次,在年末(或年初)召开,总结当年(或上年)工作、部署下年(或当年)工作;关工委成员和工作人员会议原则上每学期一次,学习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汇报、交流、研讨、推进工作;关工委主任、秘书长会议原则上每季度一次,沟通、研究工作。

3.计划、检查、总结制度。关工委每年都要制定工作计划,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总结。关工委要经常对关心下一代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重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等。检查结果应及时整理并向学院领导汇报,以听取意见、推进工作。

4.宣传制度。争取设立学院关工委网页,及时传达上级精神,交流工作经验,宣传报道工作动态、五老风采、典型事迹等,传播关心下一代工作正能量。

5.表彰制度。学院每两年开展一次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表彰先进,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对于工作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由学院关工委推荐到上级关工委表彰。

6.经费管理制度。经费使用坚持勤俭节约、讲求实效原则,由关工委秘书处(办公室)负责登记、报账,每年向关工委主任、关工委年度工作会议报告经费使用情况。

7.文书档案管理制度。对上级来文、关工委会议记录、重要活动记录、文件、计划、总结、统计数据等信息资料进行整理建档,加强文书档案规范管理。

第六章  工作条件

第十七条  学院关工委的办公场所、办公设施、办公用品、报刊杂志、工作用车由学院提供,以支持关工委正常开展工作。

第十八条 学院关工委共建共享青年文娱、体育、社会教育等活动场所(基地),建立网页等网络新媒体,作为青年教育工作的活动基地和网络阵地,学院予以重视和支持。

第十九条 学院关工委的工作经费、学院对担任关工委副秘书长以上领导职务且坚持日常工作的离退休老同志给予的津补贴(津补贴具体标准和办法由学院根据具体情况研究批准后执行),列入学校财政预算。工作经费用于召开会议、学习培训和开展活动、表彰奖励等开支。

第二十条 关工委可通过发动社会企事业单位和各界人士捐助等多渠道筹集帮扶经费,用于助困、助学、助残。

第二十一条 学院将关工委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与学院整体工作统一计划、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总结;以党建带关建,把关怀下一代工作纳入思想建设、干部培训、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和基层配套组织建设范畴。学院领导每年有1-2次听取关工委工作汇报、参与关工委主要活动,及时为关工委解决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学院安排关工委主任、常务副主任等参加涉及全局性的工作会议和有关德育、思想政治工作、学生党建工作等专题性会议,阅读有关文件,以便更好地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

第七章  学校、家庭、社会三方合作

第二十二条  关工委要主动加强与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街道、社区、学生家长的联系与合作,促进学校、家庭、社会形成共同关心下一代的合力。

二十三  关工委可企业家及社会各界开展合作,争取他们支持,共同搞公益项目,不以营利为目的,坚持捐资助学的公益性原则。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规则经学院党政领导同意后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规则的解释权和修订权归学院关工委。

 

 

 

 

 

 抄送:省教育系统关工委,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系统关工委,

院领导,关工委成员。

中共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11日印发


下载:宁职院关〔2018〕2号印发《宁职院关工委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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