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图]学院党委贯彻执行《廉政准则》自查情况公示
来源:未填 发布日期:2011-11-09 浏览:2713次

学院党委贯彻执行《廉政准则》自查情况公示

根据省、市教育工委《关于开展〈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学院党委近期对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廉政准则》情况进行了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动员部署、贯彻实施和学习宣传《廉政准则》情况;

2、对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多占买卖住房、违规经商办企业、利用职权委托理财或获取内幕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领导干部违规兼职等方面的治理情况;

3、对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信访举报及案件核查的情况;

4、对遵守“八个严禁”、“52个不准”进行对照检查、纠正整改的情况;

5、领导干部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的情况。

经过对照检查,今年,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认真执行《廉政准则》提出的“八个严禁”、“52个不准”要求,完成自学精学《廉政准则》共12次,组织专题学习2次,举办辅导会1次,给支部党员上廉政党课1次,参加市纪委组织的《廉政准则》测试1次,完成述职述廉报告和民主生活会各1 次,自查面达到了100%,无任何违反《廉政准则》和违纪违规行为。

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能够以身作则,廉洁自律,规范从政行为,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取信于民。在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过程中,班子成员始终坚持做到以下四点: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按照《廉政准则》的要求,加强廉洁从政教育,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二是严格践行《廉政准则》要求,令行禁止,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清正廉洁、忠于职守,始终保持自身廉洁;三是在权力运行中自觉接受监督,用实际行动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勤政为民,师生群众满意;四是严于律己,认真分析查找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杜绝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发生。

日前,学院党委已将贯彻执行《廉政准则》情况的自查报告与专项检查统计表上报宁德市教育工委,并将自查报告公布在校务公开栏内,接受全院师生与群众的共同监督。

 

(学院纪检监察室电子邮箱号码为:jjjc@ndgzy.com;电话号码为:0593--6577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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