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印发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导意见
来源:未填 发布日期:2014-01-29 浏览:2759次

中办印发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导意见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于2014年1月20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要充分运用第一批活动经验,紧紧扭往“四风”,从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入手,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把改进作风落实到基层,真正让群众受益,努力取得人民群众党章的实效。李克强、张德江、俞正声、王岐山、张高丽出席了会议,刘云山主持会议。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从20141月开始,在省以下各级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基层组织开展。参加单位主要是:市、县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和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基层组织,未参加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高等学校等。具体内容为:

一、把握总体要求

二、明确重点任务

三、抓好各个环节,一要学习教育、听取意见;二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三要整改落实、建章立制。

四、强化分级分类指导

五、加强组织领导

    把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与巩固扩大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结合起来,做到无缝对接、互相促进。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央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结合起来,认真做好今年各项工作,确保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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