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职业技术学院新能源与智能制造学院学生外出实训(实习)安全管理规定
来源:未填 发布日期:2022-02-24 浏览:3919次

按照学校学生安全工作管理的有关规定,为确保我院学生外出实训(实习)活动的安全,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在开展外出实训(实习)活动前,由学院分管领导、辅导员组织学生集中进行安全教育,所有学生不得缺席,提高对实训(实习)期间的安全认识和防范意识。

二、严格遵守实训(实习)单位的安全制度和实训(实习)现场的有关规定,遵守职业工作规范和设备操作规程,提高个人安全保护意识,杜绝发生事故。

三、严格遵守实训(实习)单位的作息制度: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早退。实训(实习)期间一般不得请事假,如因事、因病不能到岗实训(实习)时,必须按有关规定向实训(实习)单位办理请假手续,经同意后方可请假。

四、在实训(实习)期间,不准做与实训(实习)工作无关或影响他人的事情,如:玩手机、听歌、喧哗打闹,以防无故碰撞、意外滑倒和误入危险区域等。

五、在实训(实习)中,应服从指导老师(工人师傅)的指导,虚心接受学习,认真完成各项具体任务,对实训(实习)现场发生异常,应及时向工作区有关人员汇报,不得擅自处理。

六、、在实训(实习)中,未经许可不准任意使用、触动机械装置和电器设备,以防违章操作,设备漏电而诱发事故。

七、在实训(实习)驻地,要自觉遵守当地风土人情和乡规民约,做到礼貌待人和宽容谦让,避免与单位员工或其他人员发生冲突,维护学校形象。

八、在实训(实习)期间,组织或参加各种集体活动,应有安全防患预案,遇有突发事件能够有序疏散,确保意外事故发生。

九、实训(实习)期间,严禁赌博、汹酒、打架斗殴、下河游泳等事项。

十、实训(实习)期间,应注意个人财物保管、饮食卫生、乘坐正规车辆,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新能源与智能制造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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