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直机关党支部基本工作法(试行)
来源:未填 发布日期:2019-03-09 浏览:2774次

宁委教组〔2017〕30号

党支部是党员履行义务、行使权利与接受教育管理和监督的重要平台,党支部建设是最重要的基本建设。党支部要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基本目标,在教育管理党员中发挥主体作用,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真正成为教育党员的学校、团结群众的核心、攻坚克难的堡垒。

一、支部设立与换届

党员7人以上的,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名,最多不超过7名,其中书记1名,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名。党员不足7人的,不设支部委员会,设书记1名,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名。党支部书记一般由科(处、室)党员主要负责人担任,是支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支部委员会一般设组织、宣传、纪检委员,委员人数较多的,其他委员根据需要设置。委员根据工作职责,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所责。

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2年或3年。任期届满应按期换届,特殊情况确实无法换届的,应申请办理延期换届审批手续,延长期限不超过1年。开展换届选举,应于届满2周前呈报换届选举请示,待上级党组织审批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选举结果报上级党组织审批。进行选举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一次性直选办法;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差额比例为应选人数的20%;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80%,会议有效;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选举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二、“三会一课”

“三会一课即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是党支部教育管理党员、发挥核心作用的基本制度依托。原则上,不设党小组的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1次,设党小组的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1次;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每月召开1次;每年组织党员听党课不少于2次,党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党支部依托三会一课,经常性开展专题学习研讨,每次安排若干名党员重点发言,其他党员交流发言。建立党员学习教育档案,收集党员个人学习心得、读书笔记,登记党员参加学习教育情况,作为评议合格党员的基本依据。每年结合制定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做好三会一课计划安排,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如实记录,做好归档。注重创新载体、丰富内涵,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煅炼,增强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使三会一课成为党员政治学习的阵地、思想交流的平台、党性煅炼的熔炉。

三、组织生活会

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一般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党员人数较多或工作地分散的可以党小组为单位召开,每次会议突出主题。会前,开展必要的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每名党员围绕主题撰写发言提纲。会上,主持人通报会前准备情况,上次组织生活会整改情况,说明会议议程和要求,每名党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党支部和党员针对领导点、同志提、自己找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连同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情况报告上级党组织备案。年度组织生活会一般在年底或次年初进行,党支部班子和成员围绕主题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会后党支部将班子查摆的问题、整改措施以及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党员,本人向所在党支部(党小组)请假、提交书面发言提纲,并由主持人在会上作说明,请假者超过五分之一的应改日召开。

四、主题党日

主题党日是党支部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基本制度的有效载体。原则上每个月开展一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半天,在主题党日开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开展授课辅导、理论学习、专题研讨、先进典型现身说法、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电教片或红色影片等学习教育;开展联系群众、进社区服务、结对共建、走访慰问等实践活动;开展通报党支部工作、传达上级工作部署要求,研究表决发展党员等工作研究。每月结合工作安排,按照方便大多数党员参加的原则,制定活动方案,确定党日主题、时间、地点、参加对象、活动安排等。主题党日结束后,形成活动纪实,并将会议记录、影像资料、签到表等台账整理归档。

五、谈心谈话

谈心谈话是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群众工作的有效途径。党支部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普通党员开展谈心谈话每年至少2次。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广泛谈,提倡党员之间互相谈。采取个别谈话与集体谈话相结合的方式,以一对一、面对面个别谈心谈话为主,涉及共性问题可采取一对多的方式进行集体谈话。每次谈心谈话做好记录,可采取相互记录与专人记录的方式相结合,专人记录使用专门谈心谈话记录本。落实五必谈、五必访:党员调动录用、奖惩提拔、岗位变动、思想波动、行为示范必谈,重病住院、亲属亡故、家庭变故、遭遇困难、重大灾害必访,增强党员对事业的认同感、对组织的归属感。

.党员发展

发展党员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认真落实推优推荐、公示、政审、预审、票决、备案、全程纪实等制度。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入党申请人递交书面入党申请书(党支部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与其谈话);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召开支委会研究确定);3.培养教育考察(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和党支部每半年进行一次考察,考察情况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培养考察一年以上);4.征求意见、测评和公示;5.确定发展对象(支委会研究确定发展对象人选,并报上级党委备案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必须安排不少于3天的短期集中培训,未经培训合格的,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6.政治审查;7.报上级党总支审议、党委预审和市直机关工委审核;8.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9.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预备期一年);10.召开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支部党员大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支部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党员大会,应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表决通过后一周内报上级党委审批。预备党员转正后,及时将《入党志愿书》等培养教育考察材料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党费工作

党费工作是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不包括个人所得税、个人扣缴的“五险一金、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特岗津贴,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列入,企业人员党员不定期、非普遍发放的奖金和绩效工资不列入),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在职人员中党员交纳比例为:3000元及以下的,交纳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的,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的,交纳1.5%;10000元以上的,交纳2%。离退休干部职工中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基本离退休费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的按0.5%交纳,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实行年薪制人员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一般不超过1000元,根据自愿可以多交。

党支部年初核定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年内一般不变动。对党员交纳的党费,应在党费证上进行登记。党支部对收缴的党费,每季度逐级上交上级党组织,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备,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员交纳党费情况。推广党员通过“党费云平台按月交纳党费。

八、廉政教育

落实党风廉政教育全覆盖,每年除派员参加党校和行政学院开设的专题研讨班外,还应通过党章党规集中学习研讨、上廉政党课、廉政专题组织生活会以及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旁听典型案件庭审等方式,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积极探索创新开展形式多样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七种教育形式,全部落实到位。每年6月、12月下旬,按照一人一表、集中管理原则,分别登记党员干部上半年和下半年参加党风廉政教育活动情况并通报。党员干部每年至少参加一次集中党风廉政教育,参加情况作为党支部推荐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九、述职评议

落实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制度,按照上级党组织的部署安排,党支部书记撰写述职报告,会上接受述职、点评、评议和提问,会后针对查摆的的问题,结合点评和评议情况,制定整改措施,整改情况报告上级党组织。

坚持每年开展1次党员民主评议,一般安排在年底或次年初,以党支部为单位,与年度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会上,按照党员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民主测评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进行投票测评。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党员自评、互评可分党小组进行。会后,党支部结合评议情况,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给每名党员评定等次并向本人反馈。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年度民主生活会的,可不参加民主评议党员。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对评为优秀的予以表扬,对评为合格的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指出差距、帮助改进,对评为不合格的按照规定的办法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报上级党组织备案,作为对党员奖惩的重要依据。

十、报告制度

党支部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上级党组织的考核和党员的评议及监督。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情况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重要事项适时报告。每半年向党员大会报告支部工作情况,每年通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重要事项及时报告。对党员违纪情况及时负责地报告上级党组织,并协助调查核实。

十一、工作制度

党支部根据不同情况,建立必要的工作制度,使党的活动能够经常开展,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一般要建立会议制度、党课制度、党日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报告工作制度、党员汇报制度、联系群众制度、党员考评制度、外出党员管理教育制度、支部委员会的分工负责制度等。

十二、基础台账

党支部召开的每次会议、开展的每次活动,指定专人认真做好记录、留下影像痕迹,使支部工作有遵循可考核。具体应建立以下基础工作台账:1.会议记录本,会议记录客观真实、结构完整、要素齐全、详略得当、体现流程,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人、列席人、缺席人、记录人的姓名等会议组织情况;会议议题、主持人讲话内容、汇报人姓名及汇报内容、与会人发言讨论情况、决议事项等会议内容。2.支部阶段工作台账,包括年度工作计划、三会一课计划、年度工作总结及阶段性工作汇报,以及述职评议报告、整改情况报告等。3.换届选举工作台账,包括请示批复文件、工作报告、主持词、选举办法、选票、选举结果报告单等文档。4.党员学习教育台账,包括学习计划、党课提纲、学习心得、研讨文章及廉政教育相关资料。5.党员信息管理台账。包括年度党员名册、党员转接介绍信或介绍信存根等。6.党费收缴管理台账,包括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核定、年度党员交纳党费情况登记表、党费收款收据等。7.主题党日活动台账,包括活动方案、活动纪实及其他影像资料等。8.组织生活会台账,包括整改情况通报、党员发言提纲、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报告,年度组织生活会支部及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等。9.民主评议党员台账,包括民主测评表、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登记表、评议结果备案报告等。10.发展党员工作台账。入党申请人(含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名册、入党申请书及相关考察材料。党内重大学习教育、实践活动建立专门工作台帐,各工作台帐一年一合订。鼓励探索建立具有支部特色的管理制度和办法,用制度管人管事。

 

                    中共宁德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2017年8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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