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无线网络管理办法
来源:未填 发布日期:2019-05-10 浏览:5396次

宁德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无线网络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校园无线网络的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管理办法》、《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暂行管理办法》和《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宁德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无线网络是校园有线网络的补充和延伸。本办法适用于《宁德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管理制度》。

第二章 校园无线网的建设与运行维护

第三条校园无线网由学校教育技术与信息中心负责运行维护。

第四条目前校园无线覆盖区域:行政办公楼、实训1#楼、2#楼、教学楼1#楼、2#楼、3#楼、图书馆、食堂、礼堂、学术报告厅、操场 。

第五条 学校校园无线网网络标识NDZY.CN, 自建无线接入点不得使用NDZY.CN命名,违规命名的,由教技中心终止该行为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

第七条 校园无线网是学校的重要公共设施,广大师生员工应树立保护意识,严禁人为损坏无线网设备及设施,如若损坏,照价赔偿。

第三章 校园无线网的使用

第八条 校园无线网采取实名浏览器认证接入管理模式。学校教师无线上网账号为本人的工号,由教技中心统一批量开通,不收取开户费。无工号的教师请到教技中心网络室申请开通。

第九条 教师账号全天候接入互联网,学生账号接入互联网时间为中午12点至下午上课时间,晚上6点至10点。图书馆可全天接入互联网。

第十条 学生开通无线网络账号,以班级为单位填写《无线网络开通申请表》,系部盖章确认后到教技中心网络室申请开通。

第十一条  基于网络安全及性能的考虑,在有有线资源的情况下,为确保无线资源合理有效使用,请尽量使用有线网络。无线网络是有线网络的延伸及补充,但无线网络的带宽容量有限,不要使用无线网络传输大的文件。

第十二条用户使用校园无线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安全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从事任何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损害学校利益等违法、违规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扰乱社会治安、有伤风化、淫秽色情等信息;不得利用网络攻击、损害公用网络设施和其它用户。对于使用校园无线网进行违法活动的用户,由教育技术与信息中心停止对其进行服务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进一步措施。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移交公安或司法机构。

第十三条 用户需做好计算机安全防护,防止泄露用户名和密码等个人信息。因个人密码泄漏导致的相关安全问题和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教育技术与信息中心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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