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做好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未填 发布日期:2021-09-08 浏览:1034次

各系(部):

现将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做好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闽知发〔2021〕32号)转发给你们,根据文件要求我校可择优推荐1个项目,相关要求如下:

一、参评条件

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一)在2020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二、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项目资料1份(电子件),每个推荐项目包含:

1.中国专利奖申报书(2021年修订版),下载后不得更改模式,严格按照按国家知识产权局通知文件要求填报;

2.附件(内含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专利权人可以提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作为经济效益相关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大小不超过20M);

3.专利授权公告文本(PDF文档)。

(申报材料、表格等请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中国专利奖”专栏(https://www.cnipa.gov.cn/col/col41/index.html)下载。)

(二)每个推荐项目建立一个文件夹,以“专利号”命名(内含申报书、附件、授权公告文本三个独立文件)

(三)时间要求

申报材料须在2021年9月10日前报送科技处,电子版报送到科技处邮箱(ndgzykjc@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做好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科技处

2021年9月8日

闽知发【2021】32号 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做好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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