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做好福建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未填 发布日期:2021-06-17 浏览:1436次

各部门、各系(部):

根据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的有关规定,决定开展福建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申报立项工作,此次申报面向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及教科研机构教师。现将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福建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闽教科规[2021]15号)转发给你们,请积极组织,踊跃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本次申报课题只设一般课题(不资助经费)。请申报者结合具体的工作岗位、专业背景、院校和区域特点自主选择研究主题,选题要体现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聚焦教育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应用价值。

二、申报要求

1.本年度立项课题研究时间为2年,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算。

2.每个课题只能填报一个负责人,每个申报者只能申报1个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以上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课题;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承担相应的研究任务;填报人数不超过15人。鼓励跨单位跨学科组建课题组。承担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已经获得省级课题立项者,不得以同一内容和题目申报。

3.课题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提供相关职称证明复印件。课题负责人须主持过县(区)级以上课题或参与过市级以上课题研究,并提供结题证明。

4.课题研究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得中途更换课题负责人或改变课题名称等主要内容,其他重要变更须在研究中期之前向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

5.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申报者个人3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销立项处理。

三、申报办法与程序

1.参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组织申报办法,福建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推荐与评审相结合的办法,限额指标另行下达。

2.各高校、省属中小学(幼儿园)、省教育厅直属单位申报:课题申报材料经所在学校(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推荐后,由各学校(单位)教育科研管理部门根据下达的限额指标数量,统一推荐报送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3.课题申报材料可从福建省教育科学研究所网站下载。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建议使用120g纸)、中缝装订。统一报送材料包括:课题申报者填写的课题《申请书》一式3份,《活页》4份,《活页》夹在《申请书》内。《活页》“设计论证”部分不得出现申报者及参与研究人员的姓名与单位,若出现则取消评审资格

同时要统一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报送到科技处邮箱(ndgzykjc@163.com)。

5.申报时间截止至2021年7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本次课题由科技处统一推荐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

四、其他事项

2021年度课题本校限额申报3项,校内采取自由申报,在我处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后择优推荐,请务必于2021年7月15日前按要求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申请评审书

2.设计与论证活页

 



                                       科技处

2021年6月17日

附件1:申请评审书.doc

附件2:设计与论证活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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