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未填 发布日期:2021-10-21 浏览:1761次

各系(部)、各部门: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和下半年结题工作的通知》(闽教202118)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立项申报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指项目负责人,下同)须为我省高等学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具有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女性科技人才可放宽至43周岁)。

2.每个申请人最多只能申报1个项目,已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或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

3.符合《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其它申报条件。

(二)支持方向

项目应具有一定学术价值,具备创新性和研究基础;优先支持有利于提升学校科研创新能力、有一定转化前景、服务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科技类项目;加强学科交叉与融合,优先支持跨学科、跨领域的联合项目;突出项目与平台、团队的有机结合,优先支持以学校科研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为依托的项目。

(三)立项程序

采取“个人申报、系(部)审查、学校评审推荐、省厅审核立项”的方式进行立项。个人申报后,由各系(部)负责审查并签署意见后统一提交材料,科技处负责组织本校项目的评审,对项目进行排序后向教育厅推荐。福建省教育厅根据各校科研情况和申报数确定立项指标,经审核后予以立项。

(四)项目管理

各系(部)要加强对项目申报立项的组织和管理,突出以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为导向,确保立项质量水平,宁缺毋滥。要重视和发现科研后备力量,营造有利于学术创新和青年科研人才成长的宽松环境。

(五)申报方式

申报材料由各系(部)汇总报送科技处,不接受个人申报。报送材料包括:

纸质版:《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推荐汇总表》(每个系(部)1份,需加盖公章),《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每个项目1份),同时将汇总表(EXCEL电子版)、结题报告书(WORD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ndgzykjc@163.com

系(部)需对申请人条件和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查,初级职称申请人申报的项目,应在申请书中附上一位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

二、其他要求

各系(部)、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汇总推荐工作,纸质材料和相关电子版材料1028报送科技处逾期未报送材料或未按要求报送材料的,视同放弃。


附件:1.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推荐汇总表

          2.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

 

                                   科技处         

2021年10月21  

附件1:2021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推荐汇总表.doc

附件2: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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