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东乡村振兴研究院培训部工作职责
来源:未填 发布日期:2019-11-30 浏览:1748次

闽东乡村振兴研究院培训部工作职责

第一条 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大专学历教育提升工程茶树栽培与茶叶加工、园林技术、市场营销(农产品营销方向)等三个专业成人大专学历教育;

第二条 利用“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平台,创新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不断提升农民致富能力,助推乡村振兴;

第三条 发挥学校涉农专业优势,助力精准扶贫工作,大力开展宁德市致富带头人、创业贫困户等培训;

第四条 发挥学校专业特色,大力开展涉农培训。围绕 “8+1”特色农业,开展宁德市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培训、宁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一品一码”追溯管理培训;

第五条 紧密结合宁德市锂电新能源、不锈钢新材料、新能源汽车、铜材料等四大主导产业发展,大力开展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新产业培训;

第六条 推广高职教育“二元制”培养模式改革试点经验,扩大面向四大主导产业企业在职员工的招生规模;

第七条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组织实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第八条 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措施,启动“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开展面向社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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