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东乡村振兴研究院一办五部联席会议制度
来源:未填 发布日期:2019-11-30 浏览:2733次

闽东乡村振兴研究院一办五部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增进信任,形成发展的强大合力,制定一办五部联席会议制度。内容如下:

一、时间

每个季度第一周

二、地点

各方轮流主办,会议地点设在主办方。

三、会议主持

常务副院长主持,研究院办公室牵头组织。

四、联席会主要内容

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农”工作和对下党回信“努力走出一条具有闽东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的重要指示精神。

(一)传达贯彻上级机关有关文件的部署,研究并提出实施意见和措施。

(二)对乡村的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五大战略目标任务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观察、跟踪研究,对症施策。

(三)聚焦茶叶、食用菌、水果、蔬菜、中药材、畜牧、水产、林竹花卉、乡村旅游等8+1”特色产业,探讨研究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信息化、企业化的关键技术。

(四)结合各成员单位的业务工作,通报部开展工作的情况及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认为需要提交会议研究讨论的问题。

五、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一)联席会议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常务副院长主持,提出需研究解决的问题和事项,审定会议议题,确定会议时间及形式。

(二)联席会议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办、各部、基地和分院从工作大局出发,认真研究问题,充分发表意见,在充分听取相关部门意见基础上由参加会议的领导做出决策。

(三)联席会议实行定期例会制度。会议定期于每一个季度第一周内召开,主要内容是交流,研究、部署工作。

(四)联席会议议题由双方(部长、基地负责人、分院)负责人确定。需事先申报议题,由分管领导商定议题,并在会前提交文字材料。

(五)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以会议纪要形式执行落实。会议纪要要以文件形式印发各部门,各部门要按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并在下一次联席会议上反馈办理、落实结果。

六、会务有关事项

(一)会务地点由各方轮流选定,主办方负责会议事务,另一方协助会务工作;

(二)送会材料,由主办方组织并将书面材料在会场分发各参会单位

(三)会议由主办方做好会议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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