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学生转专业的通知
来源:未填 发布日期:2018-01-25 浏览:3622次

宁德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文件

教〔2018〕5号

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学生转专业的通知

 

各系(部):

为了鼓励学生的个性发展,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学〔2014〕13号)的有关规定,允许在校生入校一学期后转专业。我院2017级在校生转专业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要求和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基本条件:

1、本院在校2017级已注册、缴费学生。

2、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校规校纪行为。

3、各门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二、转专业有关规定:

1、高职高专教育的农林牧渔、交通运输、生化与药品、资源开发与测绘、材料与能源、土建、水利、制造、电子信息、环保气象与安全、轻纺食品等大类的相关专业,跨专业转出人数不超过当年该专业实际招生数的10%。

2、高职高专教育的财经、公共事业等大类的相关专业,跨专业转入人数不超过当年该专业实际招生数的5%。

3、对于上述1、2点提及的相关专业外的其他专业,转出和转入人数原则上控制在当年该专业实际招生数的15%以内。

4、转出转入专业实行双向选择,转入系(专业)择优录取。获得与转入专业相关学科竞赛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者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其转专业申请。

5、转专业学生一般应转入同一年级,学生按新转入专业和年级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代办费。

6、学生进校后只能转专业一次。

7、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可在同科类范围内优先选择专业。

8、学生原则上应按招生录取专业就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①确有专长,转专业更有利于发挥其专长者。

②入学后发现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含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经学院指定的医院检查证明,确属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院其它专业学习者。

③因学院学科专业发展需要,调整专业者。

三、转专业程序

1、学生2018年3月9日前向所在系提出转专业申请,填写《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经系主任审批签字后,连同本人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成绩单(一式两份)交转入系。

2、转入系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考试(考核),由系主任在申请表上签署是否接收的意见后,在2018年3月16日前将学生转专业申请及学生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成绩单送教务处,教务处汇总。

3、教务处收到转出、转入系均同意转专业的学生申请及相关材料予以审查并报请主管院长批准后,在两周内发出学生转专业批复。

四、注意事项

1.招生时有特殊要求的学生和非经全国统一高考招收的特殊录取类型学生(如五年一贯制、“3+2”五年专、高职招考、二元制)不予转专业。

2.转入、转出系对学生转专业严格把关,对照转专业有关规定,控制比例并做好宣传工作。

 

  

教务处

2018年1月24日

 

 

 

 

 

 

 

抄送:院领导  办公室 学生处

宁德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18年 1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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