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第二批 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讲坛 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未填 发布日期:2019-08-03 浏览:3396次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文件

 

闽委教思〔2019〕26号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第二批

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讲坛

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高校党委:

  为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推进高校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建设,加强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育人功能,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批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讲坛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讲坛。

  二、申报条件

  (一)坚持正确导向。旗帜鲜明地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不懈传播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坚持不懈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反对各种错误政治观点和有害言论,使其成为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弘扬社会正气的重要阵地。

  (二)突出育人功能。落实好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以育人育才为中心强化讲坛建设,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已设立两年以上,有固定的名称,有相对固定的场所,定期举办社科普及讲座,每年达到12场以上,受众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反响好。

  (三)兼顾普及提高。学术性与通俗性结合,既突出时代特色,树立宽广视野,积极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又紧密结合实际,运用生动的形式、鲜活的内容、群众的语言,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向决策咨询、教育教学转化。

(四)严格规范管理。强化监管责任,严格落实“一会一报”审批制度,制订相应章程或活动管理办法。举办报告会、讲座等活动时,安排人员进行录音、拍照或摄像。实行“一事一结”的总结制度,妥善保存讲稿、照片和音像资料等,以及相关信息通报和新闻报道材料。

(五)推进开放共享。积极借鉴吸收国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包容互鉴、融通共享,通过网络公开课、校园开放日等形式,将高校的学术资源向社会开放共享。注重特色、形成品牌,定期组织师生围绕讲坛内容开展研讨交流,通过易班网、校报校刊等及时准确报道相关信息,每年出版或汇编讲坛相关资料,不断扩大交流。

三、申报要求

(一)请各高校认真对照申报条件积极组织申报。每所高校推荐哲学社会科学优秀讲坛(讲堂)不超过1个,若没有符合条件的,也可不报。已入选首批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十佳讲坛的项目不再申报

(二)请各高校于2019年8月30日前将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1份)报送我委思政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署“**学校**讲坛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林岚、修德茂,电话:0591-87091437、87091476,电子邮箱:jygwxcb476@163.com,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62号1105室(邮编:350003)。

 

附件: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讲坛申报表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

                                                        2019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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