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
来源:未填 发布日期:2023-06-15 浏览:1934次

1.电子阅览室设有门禁系统,凭证入室实名上机,上网行为由学院校园网安全等级保护系统管控入室人员须严格遵守安全规定,严禁携带危险品、易燃易爆品、水和饮料等危害用电线路安全的物品入室,严禁室内吸烟。

2.上机期间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规章制度。

3.不得上网发布危害党和国家的反动言论及违法言论;不得利用计算机进行违法犯罪行为;不得浏览、下载违法或内容不健康的文字图片、音视频等。

4.电子阅览室计算机均为学习用机,计算机、WIFI、有线网络限用于本馆图书查询借阅和数字资源浏览下载,不得用于网银转账、网络交易等其它用途,学院对账号泄密、网银失窃、网络诈骗等损失概不负责。

5.计算机磁(硬)盘受保护卡保护,重新开机后系统将恢复初装状态,任何写入数据被擦除,不予保留。个人资料本室不予保管,请自行做好数据备份和保密工作。

6.严禁对计算机磁(硬)盘进行格式化;严禁非法入侵服务器;严禁删除、改动计算机的文件和系统配置各种口令参数等设置;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下载、安装任何软件。

7.爱护室内设备,文明使用,一人一机。使用前应先检查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如鼠标、键盘等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上机期间若出现设备故障,不得擅自处理,须找管理人员解决。

8.爱护室内公共财产,严禁故意损坏计算机及其它设备,不得私自拆卸、移动、搬动设施设备,操作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在计算机开机状态时直接切断外电源。计算机使用完毕,自觉关机、摆好桌椅,严禁将电子阅览室物品带出室外。

9.保持室内安静,禁止大声喧哗和嬉闹。维护室内卫生,禁止携带食物入室,禁止吐痰和乱扔纸屑等杂物。

10.读者应服从电子阅览室工作人员管理,如违反以上规定,将按照学院及图书馆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11.电子阅览室管理人员上班时应先检查室内消防设施、计算机等设备是否正常、齐全,按操作规范先开总电源,再按需开启分组电源,最后按需启动计算机。管理人员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岗,下班时应检查电子阅览室和相连书库是否有学生滞留,检查室内计算机等设备是否正常、齐全;按操作规范先关闭计算机操作系统,再关闭分组电源,最后切断总电源,严禁在计算机开启状态时直接切断外电源;学生已全部离开电子阅览室和相连书库、切断总电源、关闭窗户、上好门锁后,管理人员方可离开电子阅览室。

相关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