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来源:未填 发布日期:2018-03-04 浏览:4931次

一、心理咨询室工作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岗,保持心理咨询室工作经常化、规范化。

 

二、咨询室工作人员因故请假,必须提前向咨询中心负责人做好请假工作。如果临时有急事,需要自行做好换班衔接工作并打电话告知负责人。

 

三、心理咨询室实行心理咨询预约制度,咨询学生要事先与咨询老师或心理咨询室预约,便于负责人合理协调咨询时间。

 

四、如有紧急情况,可以不需要提前预约,当即进行调适或辅导工作。

 

五、咨询工作人员在每次咨询时,都要做好详细咨询记录,妥善保管资料。已经完成的咨询案例资料交由心理咨询室负责人归档保管。

 

六、非值班人员(前来咨询学生除外)在值班时间不得进入咨询室,以免影响心理咨询会谈工作。

 

七、咨询室卫生由当日咨询老师负责打扫、要求整洁舒适。

 

八、咨询测量表不可外借、复印,由咨询室统一管理使用。

 

九、咨询人员要爱护室内公共物品,离开时要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及时上锁。

 

十、咨询人员要严格遵循保密原则。对来访者有关资料、案例予以保密,不将来访者的案例作为谈话资料。在因专业和教育需要进行案例讨论,或采用案例进行教学、科研、写作等工作时,应隐去所有可能会辨认出来访者的有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