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管理的通知
来源:未填 发布日期:2011-05-18 浏览:3005次

 

各系(部):

为切实加强安全管理,规范管理程序,确保广大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现结合本学期第一至第五周学生公寓安全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和我院的实际情况,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的精神,禁止在宿舍内使用或存放学校明令禁止的如电饭煲、热得快、电热杯、电热毯、电磁炉等大功率用电器电器。

2.严禁私自动用或破坏消防设施。

3.注重本人宿舍钥匙管理;不得随意向他人转借本宿舍钥匙,不随意存放钥匙。

4.学生离开宿舍时,要做到关窗锁门,关闭电源;中午午休或晚上睡觉时,做好相应的安全防范工作,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

5.随时检查个人宿舍的锁具、门窗等各类安全设施,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到公寓管理员处报修并向后勤管理部门通报情况。

6.遵守作息时间。禁止晚归,晚十一点以前必须回宿舍就寝(包括勤工俭学学生),晚归者须在公寓管理员处登记,并登记晚归原因;严禁擅自夜不归宿。对迟归和自夜不归宿两次(包括两次)以上者,学校将给予纪律处理。

7.禁止在宿舍内留宿他人。一经发现,责成被留宿者立即离开学生宿舍,同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相应纪律处分。

8.宿舍内严禁任何形势的经商、推销活动;增强学生的群防群治安全意识,宿舍楼内发现有人推销或其他可疑人员,要及时向学生工作处、保卫科或公寓管理员报告。

9.要坚持辅导员走访学生宿舍制度,保证能够及时了解学生宿舍情况。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违纪、违规行为要坚决制止,并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10.各系每月要对本系各学生宿舍组织一次全面的用火用电安全检查,将检查结果明细进行登记,形成文字材料,上报学生工作处。

11.各系要教育学生及时关注所住公寓楼及宿舍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宿管、后勤处或保卫科等负责部门,各系也可以统一汇总情况向学院相关职能部门报告。

12.从即日起,对使用违规大功率电器,一经发现,将一律予以没收;能落实到个人的,由本人承担责任,不能落实到个人的,由宿舍全体成员承担责任;对屡教不改、多次违纪的相关当事人将从严从重进行纪律处分。

13、学生统一佩戴校徽进出公寓和校门。

 

 

 

 

 

 

 

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二0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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