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决定
来源:未填 发布日期:2017-05-11 浏览:3023次

[2017]11号

 

关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决定

 

各系:

为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的学习主动性,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学院决定开展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为了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条件及程序

奖学金的评定条件和程序依据《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

二、奖学金的评定类别、等级、对象、范围

学生奖学金设有: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

综合奖学金奖项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班级按比例计算名额时可四舍五入)。

单项奖学金奖项设立:张天福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文艺优秀奖学金、体育优胜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特殊贡献奖学金,单项奖比率及金额根据具体情况设立。

综合奖学金的评定对象: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仅涵盖学院全日制在校高职生及校本部五年专中职生)。

张天福奖学金的评定对象:2016-2017学年仅涵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茶叶相关专业的新生。

其他单项奖学金奖项的评定对象: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仅涵盖学院全日制在校高职生及校本部五年专中职生)。

三、学生获评奖项说明

综合奖学金只能获评一个奖项,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各奖项可重复获评。

四、时间安排

1、2017年5月12日-5月15日,各系完成学院奖学金的初步评定;

2、2017年5月16日-5月22日,在各系内公示学院奖学金的初评结果;

3、2017年5月23日前,各系将评定结果及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处。  

四、报送材料

学院奖学金系内公示文件、系推荐名单文件、班级综合素质测评表(附加分依据)及奖学金评定表纸质文档各一份(纸质文档须加盖公章);所有纸质材料电子文档及获奖名单汇总电子表格(发至37476586@qq.com)。

五、相关要求

请各系认真组织评选工作并严格把关,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对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提供虚假材料者将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并取消评选资格。

 

         宁德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5月11日

 

                                                       

 抄送:教务处、各系

 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7年5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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