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文化场地设施对外开放管理制度
来源:未填
发布日期:2015-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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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全民思想素质和身体素质,全面推进《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落实,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学校体育场馆应对外开放。为了创造一个良好的教学、训练、比赛的环境,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加强体育场馆的管理,发挥学校教育资源(体育场地、场馆设施等)的功能,同时也为周边居民(未成年人)提供良好的锻炼场地,推动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教育资源对外开放目前仅限于体育场地、设施等。
二、学校教育资源对外开放以限时、限场地为原则,校外进校锻炼人员务必遵守。
1、开放场地:田径运动场
开放形式:免费
2、开放对象、时间:
(一)本校师生:周一——周日
(二)社区居民(含学生):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
六月至十月:上午7:00——10:00 下午4:00——7:00
十一月至五月:上午8:00——11:00下午1:00——4:00
3、组织形式:
本校体育场地设施免费向全院师生员工开放,社区居民(含学生)需入校锻炼,应在规定时段内,经门卫保安室实名登记后方可入校锻炼。
三、运动队训练及场地保养时间,不对外开放。特殊情况下不对外开放,学校拥有最终解释权。
四、学校教育资源对外开放项目,学校依据《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全文》等法律法规依法管理。凡进校锻炼人员务必尊重学校管理人员,服从管理,否则学校有权拒绝该同志进校锻炼。
五、进入校园进行体育锻炼,必须讲究文明,爱护学校的一草一木,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不吸烟,不说脏话,维护学校的环境卫生和绿化,如有损坏必须照价赔偿。更不得滋事斗殴,不得进入规定区域以外的场所,做与体育锻炼无关的事情。否则学校将对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勒令改正,严重者将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六、进校进行体育锻炼及活动时,应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不做危险动作。如发生意外,学校将本着人道主义的原则,进行必要的帮助,但具体责任应由本人负全责,学校概不负责。
宁德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