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关于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公告
来源:未填 发布日期:2023-12-20 浏览:1022次

为进一步落实宁德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推进宁德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与培养培训,根据《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印发福建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劳鉴〔2020〕22号)文件要求,我院计划于近期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现具体安排如下:

序号

认定工种

认定等级

报名时限

认定批次

认定时间

认定场地

1

保育师、育婴员

三四级

2023.12.20-2024.1.8

1

2024.1.20

 福鼎明艳职业技术学校

2

保育师、育婴员

三四级

2023.12.21-2024.1.9

2

2024.1.21

 周宁智慧职业培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