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关于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公告(2025年4月)
来源:未填 发布日期:2025-03-02 浏览:38次

为进一步落实宁德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推进宁德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与培养培训,根据《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印发福建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劳鉴〔2020〕22号)文件要求,我院计划于近期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现具体安排如下:

序号

认定工种

认定等级

报名时限

认定批次

认定时间

认定场地

1

育婴员 保育师

三级

2025.3.12-3.21

10

2025.4.12

周宁

2

茶艺师 评茶师

三级

2025.3.20-3.31

11

2025.4.26

福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