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关于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公告(8-9)
来源:未填 发布日期:2025-06-30 浏览:75次

为进一步落实宁德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推进宁德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与培养培训,根据《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印发福建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劳鉴〔2020〕22号)文件要求,我院计划于近期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现具体安排如下:

序号

认定工种

认定等级

报名时限

认定批次

认定时间

认定场地

1

保育师、育婴员

三五级

2025.6.30-7.4

16

2025.8.3

周宁

2

保育师

三级

2025.7.10-11

17

2025.8.10

福鼎

3

保育师、育婴员

三四五级

2025.7.14-18

18

2025.9.20

周宁

4

茶叶初制工

三级

2025.7.14-18

19

2025.9.20-21

福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