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主要办学条件实时数据表
来源:未填
发布日期:2017-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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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主要办学条件实时数据表
院校名称(盖章): 公示日期:2017年 10月 15日
全日制普通高职在校生总数 | 全日制在校生数 | 全校折合在校生数 | 生师比 |
2905人 | 3808人 | 3885.8人 | 17.81 |
校内专任教师数/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数 | 校内兼课教师数/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数 | 校外兼职、兼课教师数 | 全校折合教师数 |
164人/83人 | 19人/11人 | 106人 | 218.13人 |
学校产权建筑面积 | 非学校产权建筑面积 | 教学行政用房面积 | 实践教学场所面积 |
80648㎡ | 0㎡ | 47599㎡ | 25083㎡ |
一体化教室面积 |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 | 纸质图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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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66.70㎡ | 3923.14万元 | 30.94万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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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全日制在校生数 = 普通专科(高职)生数+留学生数+预科生数+成人脱产班学生数+进修生数+全日制中职学生数。“进修生数”指进修及培训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学生数。
2.全校折合在校生数 = 普通专科(高职)生数+留学生数*3+预科生数+全日制中职学生+进修生数+成人脱产班学生数+夜大(业余)学生数*0.3+函授生数*0.1。
3.生师比 = 全校折合在校生数/全校折合教师数。
4.全校折合教师数 = 校内专任教师数+核算后的非专任教师数(校内兼课教师、校外兼职兼课教师等非专任教师数按每学年授课160学时为1名教师计算,专兼教师之比无限制)。
5.学校产权建筑面积是指学校拥有产权,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不包括尚未竣工的在建工程和临时搭用的棚舍的建筑面积。
6.非学校产权建筑面积是指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提供给学校使用的建筑面积,包括学校租借用一年以上的建筑面积。
7.教学行政用房包括教学及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需具有学校产权。
8.实践教学场所:包括实验、实习、实训场所(含合作共建)及附属用房,需具有学校产权。
9.一体化教室是指兼具理论教学与动手能力培养功能的教室,需具有学校产权。
10.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是指使用学校预算经费、科研经费、基建经费、校内部门自筹经费购买或接受捐赠的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单价800元以上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