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食堂屋面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未填
发布日期:2026-05-22
浏览:117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德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食堂屋面修缮工程已由宁德职业技术学院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安市;
2.2. 工程建设规模: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项目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的1.4.3三级资质承接范围;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88087元;其中暂列金:1108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75 个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投标人未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未在管理期限内的。(4)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闽建筑〔2019〕22号文”规定,本项目投标人拟担任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若采用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的,按否决投标处理。(5)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6)投标人资质证书应根据建司局函市〔2023〕116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3〕4 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或相关证书有效的证明材料。(7)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的有效性按建办市〔2021〕40号、闽建筑函[2022]33号文规定执行。(8)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5月22日至2026年5月27日(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 时00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东侨大道6号(九龙商城)4栋2层2-E 购买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 6 月 4 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东侨大道6号(九龙商城)4栋2层2-E);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拟派的法定代表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授权代理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准时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应提交以上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easy-prt.com/)、宁德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https://www.ndzy.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福安市福泰路232号,邮编:355000
电子邮箱: /
电话:0593-8986338
联系人:邓老师、沈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大道6号(九龙商城)4栋2层2-E,邮编:352100
电子邮箱:/
电话:13073957531
联系人:黄琳(项目负责人)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宁德市教育局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55号
联系电话:0593-291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