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征入伍]入伍学生相关手续办理说明
来源:未填 发布日期:2020-03-05 浏览:23509次

为了更好的服务学生,指导入伍学生快捷有效的办理相关手续,现将相关手续办理情况汇总如下:

一、高校入伍新生(被我校录取同时因依法服兵役参军入伍新生,此类学生学校不接收学生档案,不收取学生学费)

1.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办理:新生辅导员应在新生报后,核实本班未报到学生名单,如果因参军入伍未到校报到,请督促家长尽快将相关材料(《入伍通知书》复印件2份《录取通知书》复印件2份和当地县级武装部领取并盖章的《高校入伍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2份)寄到录取专业所在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统一交教务处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其中1份《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和《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交学生处备案)。

2.入学相关手续办理退役2年内,携录取通知书《退役证》身份证、中学学籍档案等参照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如需转专业的在报到后1个月内填写《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到教务处办理相关手续。(建议有需要转专业的,在报到时办理转专业手续,直接到新专业所在学院报到并分配宿舍。原则上五年专不能转专业,艺术类专业只能转同类别专业。)

3.学费减免手续办理:入学1个月内,持《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入伍当地县级武装部盖章)2份、《退役证》复印件,到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学费资助手续。

 

二、在校学生参加入伍(即在校大一、大二学生)

1.保留学籍手续:确定入伍后,学生或者委托人及时填写《休学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上《入伍通知书》复印件,经辅导员、二级学院、学生处签署意见,到教务处办理学籍保留。

2.学费补偿手续办理:学生或者委托人于批准入伍3个月内,携带《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2份(入伍当地县级武装部盖章)、《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银行卡(建行卡)复印件,到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3.复学相关手续:退役2年内,携《退役证》身份证按保留学籍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复学手续,填写《复学申请表》(见附件),经辅导员、二级学院、学生处签署意见,到教务处办理复学手续。如需转专业的在报到后1个月内填写《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到教务处办理相关手续。

4.学费减免手续办理:复学1个月内,持《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入伍当地县级武装部盖章)2份、《退役证》复印件,到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学费资助手续。

 

三、毕业生入伍

学费补偿手续办理:学生或者委托人于批准入伍3个月内携带《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2份(入伍当地县级武装部盖章)、《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银行卡(建行卡)复印件,到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四、补充说明

(一)大学生入伍学费补偿年限及金额

1.应届毕业生补偿在校期间的学费6000*3=18000元(除视觉专业7200*3=21600元,下同);

2.在校生先补偿现在校期间的学费(一年6000元,两年12000元),退役复学后再申请学费资助;

3.秋季入学的退役复学学生可申请复学后按国家规定完成学业年限的学费资助;(复学继续学习一年6000元,两年12000元,三年18000元)

4.有助学贷款的请自行偿还贷款。

(二)申请资助表格要求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申请表必须是通过“大学生预征网上预征报名系统”(网站www.gfbzb.gov.cn)填报),手写、复印无效;申请表为正反面打印、申请表中的学生银行卡必须与申报学生姓名统一、家长信息齐全、表格反面信息需到学财务科、学生资助中心、县、区武装部等地签字盖章方能生效。

2.《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一式两份),申请表必须是通过“大学生预征网上预征报名系统”(网站www.gfbzb.gov.cn)填报,手写、复印无效;申请表为单面、表格需到学学校财务科、学生资助中心、县、区武装部、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地签字盖章方能生效。

办理地点及方式

1.批准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意见:到当地区、县武装部征兵办公室填写、盖章。

2.财务部门意见:到学校财务科办理(新校区学术交流中心704室)

3.学生资助中心意见:到学校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办理(新校区学术交流中心615室)

4.上交材料方式:正常情况相关手续由本人或委托人亲自到校办理,如有特殊情况可采用快件方式寄回给辅导员委托办理。


转专业申请表.doc

休学申请表.doc

复学申请表.doc

附件7-2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2.docx

附件7-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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