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不端典型案例
来源:未填 发布日期:2025-06-17 浏览:283次

为引导广大科研人员自觉恪守诚信底线,坚守学术道德和科研伦理,践行学术规范,现转载一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公布的科研学术不端典型案例,以供学习,以案为鉴。

 

案例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福建医科大学吴宇涉嫌学术不端开展了调查。

经查,吴宇在学术交流中得到了他人的部分实验数据、图片,在撰写本人2023年基金项目申请书(申请号8237100127)时,将他人的实验数据、图片等成果直接标注为申请项目相关的实验结果,并作为“研究基础”写入申请书。吴宇存在抄袭他人研究成果、伪造申请书研究基础的问题,应对上述问题负责。

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六届二次会议审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3年第21次委务会议审定,决定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第四十条,撤销吴宇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ERK1和ERK2在甲状腺癌中对YAP的调控机制的探究”(申请号8237100127)申请,取消吴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5年(2023年12月26日至2028年12月25日),给予吴宇通报批评。

 

案例二:杭州医学院汪霄、陈哲灵等发表的论文存在论文买卖、未经第一作者同意署名问题。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杭州医学院汪霄、陈哲灵等发表的论文“Xiao Wang#, Zheling Chen*, et al. Identification of FOXN4 as a tumor suppressor of breast carcinogenesis via the activation of TP53 and deactivation of Notch signaling. Gene. 2020,722: 144057.”(标注基金号81802623)涉嫌学术不端开展了调查。

经查,涉事论文为买卖所得,且未经两位共同第一作者同意使用两人署名,论文第一作者汪霄、通讯作者陈哲灵应对上述问题负责。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六届二次会议审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3年第21次委务会议审定,决定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二条第二项,第四十三条第一项,取消汪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5年(2023年12月26日至2028年12月25日),给予汪霄通报批评。

决定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二条第二项,第四十三条第一项,撤销陈哲灵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Rho通过调控MYH9介导乳腺癌侵袭转移的机制研究”(批准号81802623),追回已拨资金,取消陈哲灵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3年(2023年12月26日至2026年12月25日),给予陈哲灵通报批评。

 

案例三 宁夏医科大学成江发表的论文存在买卖实验研究数据、未经同意使用他人署名、在与科学基金项目无关的科研成果中标注基金项目的问题。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宁夏医科大学成江发表的论文“Jiang Cheng#, et al. Isovitexin modulates autophagy in Alzheimer’s disease via miR-107 signalling. Translational neuroscience. 2022; 13: 407.(标注基金号81960245)。”涉嫌学术不端开展了调查。

经查,涉事论文存在买卖实验研究数据、未经同意使用他人署名、在与科学基金项目无关的科研成果中标注基金项目的问题。第一作者成江应对上述问题负责。此外,成江将该论文列入基金项目(批准号81960245)进展报告,成江还应对此问题负责。

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六届二次会议审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3年第21次委务会议审定,决定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二条第二项,第四十三条第一项、第八项,第四十六条,撤销成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TfR1对阿尔茨海默病-iPS细胞神经分化中线粒体内膜蛋白frataxin的调控机制”(批准号81960245),追回已拨资金,取消成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5年(2023年12月26日至2028年12月25日),给予成江通报批评。

 

案例四:滨州医学院曹智洁存在抄袭、剽窃他人基金项目申请书内容的问题。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滨州医学院曹智洁涉嫌学术不端开展了调查。经查,曹智洁私自从科室电脑中拷贝了他人往年未获资助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后,直接大量使用该基金项目申请书内容,撰写形成了自己2023年基金项目申请书,曹智洁存在抄袭、剽窃他人基金项目申请书内容的问题,应对上述问题负责。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六届一次会议审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3年第13次委务会议审定,决定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第四十条,撤销曹智洁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关于慢性心力衰竭患者康复治疗阶段能量代谢的研究”(申请号8230092658)申请,取消曹智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3年(2023年8月21日至2026年8月20日),给予通报批评。

 

案例五:三明学院杨川宁存在抄袭他人基金项目申请书内容的问题。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三明学院杨川宁涉嫌学术不端开展了调查。经查,杨川宁得到他人往年获资助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后,直接大量使用该基金项目申请书内容,撰写形成了自己2023年基金项目申请书,杨川宁存在抄袭他人基金项目申请书内容的问题,应对上述问题负责。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六届一次会议审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3年第13次委务会议审定,决定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第四十条,撤销杨川宁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极端疏水表面的高效冷凝与耐用性研究”(申请号5230011230)申请,取消杨川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3年(2023年8月21日至2026年8月20日),给予通报批评。

 

案例六:大连理工大学迟国泰涉嫌科学基金项目经费违规使用问题。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对大连理工大学迟国泰涉嫌科学基金项目经费违规使用问题开展了调查。

经查,迟国泰通过向学生发放劳务费再回收的方式套取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批准号71731003)经费,情节较重,违反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迟国泰作为项目负责人应对上述问题负责。

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4年第1次委务会议审定,决定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五项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四项,撤销迟国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大数据环境下的微观信用评价理论与方法研究”(批准号71731003),追回已拨资金,取消迟国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5年(2024年1月9日至2029年1月8日),给予迟国泰通报批评。

 

案例七:山东大学周海斌等发表的论文存在伪造篡改实验数据、基金项目申请书中存在虚假信息等问题。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山东大学周海斌等发表的论文“Fang Xue, Haibin Zhou* et al. MicroRNA-139-3p inhibits the growth and metastasis of ovarian cancer by inhibiting ELAVL1. OncoTargets and Therapy, 2019, 12: 8935-8945.”(标注基金号30901987)涉嫌学术不端开展调查。经查,涉事论文的实验部分由第一作者薛芳委托第三方公司完成,作者对实验数据的真实性疏于审核,造成伪造篡改实验数据的客观结果,薛芳和通讯作者周海斌应对上述问题负责。此外,周海斌将论文列入基金项目(申请号8217060643)申请书,还应对基金项目申请书中存在虚假信息的客观结果负责。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六届一次会议审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3年第13次委务会议审定,决定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条,撤销周海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Sirt1在白藜芦醇诱导成骨细胞分化中的作用机制研究”(批准号30901987),追回已拨资金,取消周海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3年(2023年8月21日至2026年8月20日),给予通报批评。

 

案例八:刘玉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存在抄袭剽窃问题。

经查,刘玉卫(先后就职于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技术研究院、郑州工程技术学院)获得他人项目申请书后,使用该申请书内容申报了所在单位的项目立项建议书,2022年度再次使用该申请书内容申报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采动影响下深部软岩巷道深度变形机理与耦合支护研究”(申请号5227040803),存在抄袭剽窃他人项目申请书内容的问题,刘玉卫应对上述问题负责。

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五届十四次会议审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2年第10次委务会议审定,决定依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第四十条,撤销刘玉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采动影响下深部软岩巷道深度变形机理与耦合支护研究”(申请号5227040803)申请,取消刘玉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5年(2022年7月19日至2027年7月18日),给予刘玉卫通报批评。

 

案例九:张开飞等发表的论文存在抄袭、重复发表及擅自使用他人署名等问题并在项目申请书中存在虚假信息等问题。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河南农业大学张开飞等发表的9篇论文涉嫌学术不端开展调查,经查,举报涉及的9篇论文与他人发表论文中的图片大量重复,存在抄袭的问题,此外论文还存在重复发表的问题,并存在未经他人同意,擅自使用其署名的问题,张开飞等应对上述问题负责。此外,张开飞将涉事论文多次列入其基金项目申请书中(未获资助),还应对项目申请书中存在虚假信息的客观结果负责。

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五届十五次会议审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2年第15次委务会议审定,决定依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第一项、第四十三条第一项,取消张开飞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3年(2022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8日),给予张开飞通报批评。

 

案例十:滨州医学院刘峻滔论文存在伪造、篡改实验数据和委托第三方机构投稿等问题。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滨州医学院刘峻滔(时为山东大学在职博士研究生,工作单位为滨州医学院)等发表的论文“Juntao Liu et al. Long non-coding RNA CCAT2 acts as an oncogene in osteosarcoma through regulation of miR-200b/VEGF. Artif Cells Nanomed Biotechnol, 2019, 47(1): 2994-3003.”涉嫌学术不端开展调查。经查,涉事论文存在伪造、篡改实验数据和委托第三方机构投稿等问题,第一作者刘峻滔等应对上述问题负责。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六届一次会议审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3年第13次委务会议审定,决定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第三项,取消刘峻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4年(2023年8月21日至2027年8月20日),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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