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柳琳,女,2017年6月毕业于陕西师范大学小学教育专业;刘灿华 ,男 ,2017年6月毕业于华侨大学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专业;谢勇 ,男 ,2016年6月毕业于福州大学会计学专业;林纾宇,女 ,2015年6月毕业于闽南师范大学应用心理学专业;黄书经,男,2016年6月毕业于陕西科技大学机械设计及理论专业;孙林红,女,2017年6月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专业。以上6位同志均为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柳琳、刘灿华、谢勇、林纾宇、黄书经、于2017年12月招聘到我院工作,孙林红于2018年1月招聘到我院工作。
以上6位同志任职以来,能认真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政治学习和各项活动,实习工作期已满,考核合格。根据闽政〔2006〕40号和宁市委〔2003〕48号文件的规定,见习期已满,经人事处初审、系部推荐、学院研究、党委审定,同意以上6位教师按时转正定级,柳琳、刘灿华、谢勇、林纾宇、黄书经转正时间从2018年6月起执行,孙林红转正时间从2018年7月起执行。
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8年6月27日——2018年7月3日。
若有不同意见者,请在2018年7月3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院纪检监察室(8986577、8986321)、院人事处(8986319)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