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德市委教育工委 宁德市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意见(宁委教〔2007〕5号)
来源:未填 发布日期:2017-11-17 浏览:5021次

中共宁德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宁  德  市  教  育  局

 

宁委教20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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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德市委教育工委  宁德市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教育工委、教育局、市属有关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更好地发挥各级教育关工委和以“五老”(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为主体的广大老同志在培养青少年中的重要作用,支持他们为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贡献力量。根据闽委办200620号文件和省委领导关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讲话精神,对加强我市教育系统关工委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意义

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培养“四有”新人,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我市各级教育关工委和参与教育关工委工作的广大老同志,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中发20048号、16号文件精神,在对青少年开展思想道德教育、科学文化教育、法制宣传教育、助学、助困、助孤、助残和帮教等活动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较为显著的成绩,体现了老同志退而不休、无私奉献、可贵品德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各级教育党政部门和学校,应从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更加珍视关工委这支重要力量,更加重视关心下一代工作,更加注重发挥老同志在教育下一代工作中的特殊作用,努力把这项事关全局和国家未来的大事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切实加强对关工委工作的领导

关心教育下一代,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教育党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大力支持教育关工委开展工作,更好发挥教育关工委在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方面的配合和补充作用。 

1、要加大领导的支持力度。各级教育党政部门和学校,要确定一名领导分管关心下一代工作,定期听取汇报,给予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实际问题和困难,把关心下一代工作纳入全局(全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总体规划,统一部署和总结,统一检查与指导。    

2、要高度重视教育关工委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保证关工委工作的持续和稳定。要鼓励动员老同志(尤其是刚退下来的老同志)在自愿的基础上,参加教育关工委工作,形成正常的交替制度。各级教育关工委领导班子,由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任命。 

当前首先要加强县(市、区)、大专院校、城关中小学、各乡镇中学和中心校教育关工委的领导班子建设,原则上各级教育关工委主任,由在职第一把手兼任,常务副主任、秘书长(正、副)由离退休老同志担任,吸收一到二名政教、未保办等部门在职干部共同参与关工委班子工作。上述单位凡未成立教育关工委组织或已成立但不健全的,都要在下学年开学初充实调整。为保证教育关工委工作能够有序正常运转,各级教育关工委能够坚持值班或驻会的老同志要有一定的人数,争取做到蕉城、福鼎、福安、霞浦、古田各有3-5人,寿宁、屏南、周宁、柘荣各有2-3人,大专院校和城区中小学各有3-5人,农村中学、中心小学不少于2人。同时,积极配合县(市、区)关工委调整充实爱国主义报告团和校外辅导员队伍。使教育关工委的组织建设形成网络,“五老”队伍建设落到实处。 

3、要采取切实措施,为关工委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要按照“有组织、有队伍、有牌子、有制度、有经费、有活动”的“六有”要求,使各级教育关工委尽快进入工作状态。

4、各级教育党政部门(学校)的领导对参加关工委工作的老同志的身体健康和工作生活上的困难要关心爱护,让他们感受到组织的温暖,激发他们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热情。尤其要协调有关部门,适当分配一些老同志力所能及的工作,更好地发挥他们的作用,使他们老有所为,以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氛围。 

5、要定期表彰奖励。对关心下一代工作作出重要贡献,工作成绩显著的老同志和先进集体,同级教育党政部门要定期进行表彰和奖励,弘扬他们的奉献精神。    

 

 

中共宁德市委教育工委        宁德市教育局

二OO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教育  关工委  工作意见                               

 抄送:福建省关工委、福建省教育系统关工委、宁德市关工委、

       中共宁德市委办公室、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县(市、区)教育关工委                              

  中共宁德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2007年5月30日印发  


下载:宁委教〔2007〕5号宁市委教工委 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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