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互助职工住院补助申请程序
来源:未填 发布日期:2014-09-02 浏览:6534次

 参加福安市机关、企事业单位

            医疗互助职工住院补助申请程序

 

一、本地区内住院的需提供:1、宁德市机关、企业在职职工(含农民工)住院医疗互助活动补助金申请审批表;2、住院发票;3、疾病证明;4、住院费用总清单;5、出院小结;6、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他人代办,须代办人身份证);7、有参加新农合医疗保险的职工另需提供参合人员住院费用结算表等各一份。

二、转外就医的还需要提供:医疗结算单据、参保人员异地住院身份核对表、统筹区外(内)转院审批表。

三、互助期内未进入医疗互助补助死亡的,一次性给付慰问金1000元。需提供死亡及火化证明并加盖公章。属工伤住院的按劳动保障部门鉴定书按工伤等级给予600至1000不等的慰问金。

四、本互助活动周期为一年,从2014年4月15日零时起至2015年4月14日24时止,补助金申请时限为在当期活动结束后2个月内有效,参加活动的职工住院因工伤认定和商业保险等原因不能在互助期内报账的,需向福安市总工会医疗互助中心报备后许可予以延期核销,最长期限为活动到期日的6个月内(2015年10月14日前),超出补助期限的一概不予受理。

                    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工会

201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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