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络系统安全管理(暂行)条例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11-03-14 浏览:6069次

一、总则

1.宁德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是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设施。其目的是利用现代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与国际学术计算机网络互连,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2.为加强校园网络安全管理,规范校园网用户的网络接入与使用,保障校园网络的良性运行和健康发展,提倡“文明上网、安全上网”,参照国家、地方的有关法规、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CERNET)以及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条例。  

3.本条例对我院所有校园网接入的用户适用。

二、安全规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连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校园网严格按照国家教委、福建省教委和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以保障本校师生进行教学、科研和管理的使用为目的。   

3.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遵守《宁德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管理制度》之规定。   

     4.在网络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其他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的活动。校园内的光缆及其它网络设施为我校国有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和随意挪用。   

5.未经网络管理部门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接入校园网络,不得在所连网络上改动或连接其它设备。所有网络设备的增减与变动以及与校园网络相关的任何施工,其技术方案必须经校园网络管理部门认可后方可进行。     

6.为保证网络安全,应加强应用人员的法制教育和信息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网络操作人员应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和职业道德。各入网部门应设立网络安全员,负责本部门的网络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制定安全防范责任制。学院有关部门和校园网管理部门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通报有关信息和网络安全管理经验。

7.学院向互联网提供公开服务的首页服务器、域名服务器、邮件服务器及文件服务器等均应在相关部门注册,其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对其进行攻击和破坏。

8. 在校园网络上严禁下列行为:
  (1)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
   ①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②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否定四项基本原则。
   ③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④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⑤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2)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
  (3)盗用他人帐号、盗用他人IP地址。
  (4)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造成危害。
  (5)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6)不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私自开设二级代理接纳网络用户。
  (7)上网信息审查不严, 造成严重后果。
  (8)以端口扫描等方式,破坏网络正常运行。
  (9)私自将外网ISP线路串接到校园网络,危害校园网络安全。

三、安全措施

1.学院网络安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校园网的安全管理工作,校园网管理部门在其领导下负责学校网络基础设施及各级接入设备的安全管理与维护。     

2.校园网分为内部网和互联网两部分,技术上采用虚拟网管理。一般用户不提供与Internet直接连接。需要与Internet连接的用户应向网络安全领导小组提出申请,获准后向校园网络管理部门申请网络接入。  

3.申请网络接入的用户必须配有相应的计算机和正版操作系统。校园网管理部门仅对有条件的楼宇内用户提供校园网IP地址及相关配置。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入校园网,严禁私自占用他人IP地址的行为,一经发现校园网管理部门有权对联网计算机采取相应技术措施,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将报请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校园网各级接入设备采用密码管理,分级设置,并根据用户需求严格控制、合理分配用户权限。网络用户口令应经常更新,系统管理员口令绝对保密。   

5.校园网信息系统提倡自行开发,信息来源及处理方式经校有关部门审定,符合《宁德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管理制度》之相关规定。系统软件应对访问权限严格限制,对不同的操作人员、不同信息的内容需按等级分设口令。   

6.学校信息系统采用客户/服务器结构数据由校园网管理部门及各级网络管理部门进行定期备份,对备份后的数据应有专人保管,确保发生意外情况时能及时恢复系统运行。

7.部门用户如需开通网站服务,应向校园网络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写明网站开通服务类型、端口、网站责任人(部门相关负责领导)、网站维护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经校园网络管理部门认可后方可开通。   

8.校园网内严禁私设站点(含WEB服务、FTP服务、代理服务、电子邮件服务等)。严禁利用各种计算机技术窃取他人密码、恶意攻击等行为。严禁在利用校园网内各级网络接入设备进行各类网络技术实验。   

9.校园网络管理部门以为本校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提供服务为目的,开放相关互联网业务。   

10.所有校园网接入用户应设置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计算机密码,及时升级系统补丁,安装网络防病毒客户端并及时更新,以确保计算机的安全接入,并积极配合校园网络管理部门作好校园网的安全管理工作,对于查出因不采取防范措施而导致网络异常的计算机,校园网络管理部门有权终止其网络接入,所产生的事故计算机用户自行承担。   

11.对于违反本条例的用户,网络管理部门有权暂停其网络使用权。对于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用户,网络管理部门将上报学院网络安全领导小组或公安机关,由安全领导小组或公安机关追究其相应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相关栏目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