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半年宁德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教师面试工作方案
来源:未填 发布日期:2011-05-18 浏览:2919次

2011年上半年宁德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教师面试工作方案

 

一、公开招聘原则

依据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和宁市委办[2003]34号、宁市委组[2009]51号文件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面试的方式。

二、公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忠诚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具有良好个人素养。

3.具有高等院校硕士学历并获得学位的毕业生。

4.身高:男子1.68m以上,女子1.58m以上。

5.各专业招聘人数:见宁德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和宁德市人事人才网:宁德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以上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需求计划表。

 三、应聘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截止到2011年3月5日。

2.所带材料:提供自荐表、个人简历、学历、学位、成果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地点:宁德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地址:福安市福泰路232号,电话:0593—6150891   6150889  联系人:陈老师   王老师  

4.资格审查:对报名者提供的文字材料作初步审查,所需专业初审合格者作为面试通知对象。

四、面试时间、地点和对象

1.面试时间:2011年4月23日上午8:30开始。

2.面试地点:学院办公楼会议室楼。

3.面试对象:所需专业、应届、已报名的本市生源的本科毕业生及市外生源的重点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

五、面试形式与内容

1.自我介绍:应试者对个人综合情况作5分钟介绍。

2.谈话考察:主要了解应试者的敬业精神、教育观念、专业基础和言谈举止。

3.说课:应试者对抽中的课文进行说课,说课15分钟内完成。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教材分析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法使用能力、学法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工作能力、基本素质和仪表等。

4.现实表现综合考评。

5.面试评分:取百分制评分办法,评分标准详见“评分表”。

六、评委会的组成

专业评委会委员9人,其中主任评委1人。评委由有关领导及相关专业岗位经验丰富的教师组成。

七、工作程序

1.试前准备。应试者提前到候考室报到,多人参试按到达先后顺序或按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前1小时入备课室,对三篇课文抽中的一篇课文进行备课。面试前15分钟,评委和工作人员进入考场,做好准备。

2.简要说明。面试前工作人员将面试要求、评分表及应考人员情况表发给评委,主任评委对面试工作作简要说明。

3.逐个面试。应试者逐个回答主考官的提问和按要求进行说课,各个评委独立打分。应试者如超过规定时间,由工作人员及时提醒或制止。

八、计分方法

由9个评委分别评定的分数,分别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7个评委的平均分作为应试者的面试成绩。成绩由主任评委向应试者和旁听人员公布。合格成绩为70分。

九、聘用对象

招聘面试结束后,学院分别对各专业合格应试者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按招聘计划数择优研究决定聘用人选。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考教师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必须加强监督,严肃纪律,

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严禁私舞弊,若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对当事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对有关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1应试者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1)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位置,不迟到、不早退。

(2)除说课应试人外,其他应试人不准随身携带考试复习资料和通讯工具,如有携带,自觉交候考室工作人员集中存放。

(3)进入备课室或考场后,要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不得擅自行动。

(4)面试开始时,应试者只能报告考号,不得介绍姓名。

(5)答案写在白纸上,不能写在考题卷上

2.工作人员必须履行下列职责

(1)候考室和备课室的工作人员,对应试者要加强管理,控制其活动范围,维护秩序。

(2)考场门口的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控制人员出入,与面试工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场,保证考场安全、安静。

(3)计分人员要高度负责、认真细致,准确无误记录、计算面试成绩;核分员要认真审核面试成绩,确保记分、统分准确无误。

3.评委必须遵守以下工作规则

(1)面试时,以主任评委为主对应试者宣布试题和提问。评委不应对应试者的言谈举止表现出好恶之情,以便应试者的水平正常发挥。

(2)评委要正确理解和掌握面试的要求及评分标准,独立、客观、公正地打分,不得徇私舞弊。

(3)面试过程中,评委要有效利用时间,紧张有序地工作,不得离开面试场所,集中精力搞好面试评判工作。

(4)面试评判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以保证每位应试者的机会均等、公平竞争。

4.旁听人员要自觉遵守考场纪律,不得在场内议论、喧哗和走动。

5.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违者要严肃处理。

十、组织领导

1. 学院成立招聘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有关处室和部分学科骨干教师组成),组织整个招聘工作。

    2.招聘工作:请宁德市人事局、教育局派员对面试工作作指导和监督。

3. 招聘日常事务由学院人事处负责。

 

 

 

                            宁德职业技术学院

                年四月二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