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来源:未填 发布日期:2011-05-18 浏览:4270次

一、 住宿和退宿制度

1、学生宿舍由学生处统一管理,所有在校学生必须服从学生处管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新生报到注册后到学生处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3、学生按分配的房间和床位住宿、严禁擅自调换;不准留宿客人;不准在外租房住宿。

4、学生离校(含毕业、退学、开除学籍等),必须持有关部门的通知到总务处办理财产移交验收、押金结算等手续。学生因故休学、停学均须办理退宿手续,复学时重新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5、学生离校必须在接到学院通知后的3天内办理完有关手续,对无故拖延时间滞留学生宿舍者,每天扣押金10元,情况严重者交保卫部门处理。

二、财产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按人配备的床、桌、凳、柜及各类用具,由宿舍管理员按编号设卡登帐,责任到人。丢失、损坏一律由使用者照价赔偿。

2、学生寝室门、窗、玻璃、门锁及电话机、线路、用电装置等为寝室公用设施、设备。谁丢失、损失、谁负责赔偿。如无法查明个人责任,则由本寝室学生共同赔偿。

3、学生宿舍各类设施设备、用具如需维修,由寝室长到宿管员处办理维修登记手续,由宿管员通知有关部门维修。如属人为损坏须先赔偿后维修。

4、学生寝室各类用具、设备按学生处的统一要求摆设,不准随意移动,不准另行增设、安装其他用具、设备等。

三、安全保卫制度

1、学生宿舍由学生处组织人员分栋全天值班。学生凭校徽和学生证出入。

2、学生宿舍实行分栋封闭管理。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学生宿舍。男生不准进入女生宿舍,女生不准进入男生宿舍,特殊情况,必须经学生处批准后方可入内。

3、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就寝、熄灯。学习时间不准睡懒觉、打牌、下棋、玩电游。午休、自习和熄灯后要保持安静,不准从事一切影响他人休息的娱乐活动,不传呼电话,不准开收录机,不准打牌、下棋,玩各类乐器,不准点蜡烛。学生严禁打麻将,不准在宿舍楼内酗酒、猜拳,不准生火做饭或从事其他影响他人休息和学习的活动。宿舍大门晚上按作息时间关门落锁,严禁破门翻窗进入寝室。

4、实行寝室长制度。寝室长由学生处与各系协商确定,负责督促本寝室做好安全工作,维护好日常秩序,协助搞好宿舍管理。

5、严禁自行车、摩托车等大件物品进入宿舍楼内。

6、严禁损坏宿舍楼内各类安全防范设备,发现失火、盗窃等不正常情况,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宿管科和保卫处。

7、严禁学生在宿舍内经商。严禁携带有毒、有害和腐朽颓废、淫秽书刊、音像制品进入宿舍,违者送保卫处处理。

四、卫生管理制度

1、建立卫生档案,进行卫生检查。以寝室为单位设卡建档,宿管员每天检查一次寝室卫生,学生会劳卫部协助学生处每周检查1—2次寝室卫生,并将检查情况记入卫生档案,作为学生综合测评、评优、入党、聘任学生干部的依据之一。

2、保持室内整洁。学生寝室卫生每天由本室值日生打扫,室内必须做到地面洁净,门窗玻璃明亮,各类物品摆放整齐,墙壁无蛛网,无涂损,不乱钉、乱拉线、乱挂衣物,凉台无积水、无脏物,房内无异味。

3、维护公共场所卫生。学生寝室值日生必须在每天上午8点、下午2点前将室内垃圾倒入垃圾桶,禁止扫垃圾到门外,不准在走道、厕所、洗脸间等乱倒饭菜、污水、乱扔脏物,严禁从窗口倒水、丢果皮纸屑等物品,禁止随地吐痰,严禁在走道上洗漱、洒尿。

4、严禁在室内外张贴、涂写、刻画。严禁一次性盒饭进入宿舍,残汤剩饭要倒入潲水桶内。

五、水电管理制度

1、全体学生和学生宿舍管理员必须节约水电,禁止浪费,做到人离灯灭,人走水关,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2、学生宿舍管理员和水电维修工必须加强对用水用电设施的管理,对浪费水电的学生有权进行批评教育。

3、学生寝室用电、用水费用每月公布一次。超过定额部分按福安市电价市价收费;对节约水电的寝室,学院给予一定奖励。

4、学生寝室内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一经发现,没收用电器具,并处以10—50元罚款。

5、学生宿舍禁止使用电炉、电热杯、电饭煲、电磁炉等大功率电热器具,一经发现,当场没收,并处以50—2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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