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职业技术学院校园视觉形象识别系统(VI) 设计资格招标公告
来源:未填
发布日期:2019-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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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职业技术学院校园视觉形象识别系统(VI)
设计资格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内容
1、宁德职业技术学院视觉识别系统(VI),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项目编号:NZY2019030801
(二)项目总造价
宁德职业技术学院视觉识别系统43000元(人民币)。
二、投标单位要求
(一)投标单位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公司需成立三年以上具有本项目要求的相关经营范围。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设计公司需提供近三年来合作过单位所签订的合同复印件。
(二)服务要求
1、拥有高效成熟的设计团队,后期制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设计前须制定详细的总体设计方案(须与校方沟通)。
3、设计团队具有创新性的艺术理念和策划意识,能够满足校方的制作要求。
4、能够精心设计、精心策划,原创的学院视觉识别系统,分辨率不低于3508*4961 dpi。
5、本项目设计内容包含为视觉基本要素系统和视觉应用要素系统,除校园绿化、大型雕塑以外的,与校园文化相关的所有内容。
(三)版权归属
宁德职业技术学院视觉识别系统版权归宁德职业技术学院所有,投标人须把原文件电子版给宁德职业技术学院,此后根据需要所做修改及由此产生的费用另行商定。
三、评选办法
(一)评标、定标办法
1、本次评标采用最低价中标法进行评选。
2、经评标小组确认后,两个工作日内,发布中标公告。
(二)投标报价
1、投标人需向招标人递交投标造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招标人可以拒绝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2、本次投标最终报价,即中标后标的物的单价按最后报价比例作相应调整。
3、投标人的报价及最终报价为包含设计原文件、文案、制作工艺说明等所有发票(含税)的费用。
(三)付款方式
项目验收合格后,中选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等额发票,由招标人支付合同金额。
(四) 质量保证
中标方未履行合同义务的,投标方有权拒绝支付尾款。
四、投标文件装订
(一)投标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1、资格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 公司简介及近年来设计的有代表性的优良作品3-4份案例情况和合同;
3、宁德职业技术学院视觉识别系统报价一览表(含详细成本预算表);
4、宁德职业技术学院视觉识别系统方案及制作工艺说明;
(二)投标书文件袋和报价单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三)投标文件必须装袋密封,并在文件袋上注明“宁德职业技术学院投标书”字样。
备注:
1.投标人应在规定的地方签字或加盖公章,证件或证明资料等为复印件的应加盖或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
2.资格审查的标准按照省政府采购办的相关规定执行。
3.复印件开标时验原件。
五、时间安排
(一)投标文件递交: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后勤处办公室
截止时间:2019年3月14日 17:00
地点:宁德市福安市福泰路232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93-8986328
(二)开标时间:2019年3月15日 15:00
开标地点:宁德职业技术学院三楼会议室
六、其他
其他事宜,以竞标后相关合同为准。本招标书解释权归宁德职业技术学院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