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公务车辆维修定点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6-09-01
浏览:124次
为规范我校公务车辆维修管理,保障车辆运行安全与维修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宁德职业技术学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后勤处比选采购管理流程》相关规定,我校就公务车辆维修定点服务项目组织公开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公务车辆维修定点服务采购项目
2. 经办部门: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3. 服务期限:2 年(合同一年一签,年度服务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4. 最高限价:本项目为定点维修服务,按实际发生维修项目据实结算。
二、采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
承担我校公务车辆的日常保养、机电维修、钣金喷涂、故障抢修(含非工作时间应急抢修)、车况检测等相关车辆维修服务。
(二)计价规则与报价形式
本项目采用折扣率报价,所有供应商统一按以下基准报价,折扣率为最终结算的唯一计价依据,解决维修总量不确定的比价问题:
1. 工时费基准:以《福建省机动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指导价》及福安市二类以上维修企业通用工时基准价为计价基准,供应商统一报工时费折扣率;
2. 配件费基准:以对应车型原厂配件官方指导价、正规品牌配件市场公开价为计价基准,供应商统一报配件费折扣率;
3. 结算公式:单次维修最终结算价 =(实际发生工时费 × 工时折扣率)+(实际发生配件费 × 配件折扣率),按次核算、据实结算。
(三)服务基本要求
1. 维修质量符合国家机动车维修相关标准及行业规范,更换配件为正品合格配件,确保维修后车辆安全运行;
2. 建立校方车辆专属维修档案,完整记录维修、保养、配件更换情况;
3. 具备非工作时间应急抢修能力,接到校方报修后按承诺时限到场处置;
4. 可根据校方需求提供上门取送车、定期免费车况检测等配套服务。
三、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供应商响应文件满足本项目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量化指标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详见附件一评审表。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汽车维修相关内容;
2. 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存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情形;
3. 供应商须在福安市行政区域内工商登记注册,在福安市区范围内有固定维修经营场所且具有汽车维修企业二、三类资质的相关证明材料。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成交后不得转包、分包。
五、响应文件递交
1.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9 月 4 日 17:00(北京时间)
2. 递交地点: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学术交流中心 9 楼 913 室(办公室)
3. 文件要求: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密封包装并加盖单位公章;逾期送达、未按要求密封或材料不全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六、评审时间及地点
1. 时间:2026 年 9 月 7 日 上午 9:00(北京时间)
2. 地点: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学术交流中心 8 楼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 日。
八、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593-6382817、18259225886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安市福泰路 232 号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九、其他说明
1. 本项目完整采购文件详见附件,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全部要求,按规定编制响应文件;
2. 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及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共 3 人以上单数组成,按规定程序独立开展评审;
3. 若本次比选有效响应供应商不足 3 家,本次采购终止,学校将按规定重新组织采购;连续两次采购失败且符合条件供应商不少于 1 家的,按学校采购管理规定办理采购方式变更审批后,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
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26年9月1日
附件1.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公务车辆维修定点服务采购项目比选采购文件.docx
附件2. 报价文件格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