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校教职员工纪法教育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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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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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我校党员干部和全体教职员工的纪法意识、规矩意识,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针对省委巡视指出的“结合实际开展警示教育不够深入,部分党员干部法纪意识淡薄,酒驾醉驾、因私出国(境)未报备等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结合学校整改工作安排,校纪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纪法专题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目的
通过深入开展纪法教育,引导全校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深刻认识严守党纪国法的重要性、紧迫性,自觉学习、掌握、遵守党的纪律规矩和国家法律法规,特别是交通法规、因私出国(境)管理等相关规定。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员工提高纪法意识,树牢规矩观念,将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着力解决部分人员纪法意识淡薄、自我约束不严的问题,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坚决防止酒驾醉驾、违规因私出国(境)等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和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教育对象
全校全体教职员工,重点是党员干部、领导干部。
三、教育内容
(一)深化党纪学习教育:各党总支、各二级学院、部门要结合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组织所属党员干部、教职员工,加强对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及相关党内法规的学习,深入理解党的纪律要求,明确行为底线。
(二)法律法规专题学习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关于酒驾、醉驾的认定标准、法律责任及严重后果,深刻认识酒驾醉驾的社会危害性、法律严肃性及其对个人、家庭、单位造成的严重影响。
因私出国(境)管理相关规定:认真学习宁德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宁委组通﹝2024﹞33号)文件,以及校党委关于印发《宁德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员工因私事出国(境)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宁职院委﹝2020﹞18号)的内部报备、审批、证照管理等制度要求,明确纪律红线,增强按规定报告和审批的自觉性。
(三)强化警示教育:要紧密结合学校纪委梳理通报的我校教职员工酒驾醉驾、违反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等典型问题,深入开展“以案说法”、“以案明纪”活动,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与惨痛教训。要有计划地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传达学习上级通报的特别是教育系统、高校领域的典型案件。要注重用好“身边案”这一鲜活教材,通过案情通报、专题剖析等形式,让违纪违法者的惨痛代价和深刻教训直击人心。要引导全体人员对照反思、举一反三,真正把自己摆进去,切实感受到纪法就在身边、教训就在眼前,不断强化对纪法的敬畏之心和“底线不可逾越”的廉洁意识,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四、特别强调事项
春节、寒假将至,全体教职员工要格外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严守法律底线,坚决做到:
严禁酒驾醉驾。全体人员必须牢固树立“纪法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的理念,深刻认识酒驾醉驾的严重违法性和危害性。节日期间,务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党员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抵制酒驾醉驾行为。对顶风违纪违法者,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严格因私出国(境)管理。 严格执行因私出国(境)事前报批、事后报告制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出国(境)。确需因私出国(境)的,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并如实报告行程。不得违规持有、使用因私出国(境)证件,或在国(境)外有违反纪律规定的行为。
倡导文明健康过节。节日期间,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崇尚廉洁、勤俭、文明的节庆风气,防范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党总支、各二级学院、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将本次纪法教育作为落实巡视整改任务、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学习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教育覆盖到全体教职员工。
(二)创新形式,注重实效。可采取集中学习、专题研讨、案例剖析、线上学习等多种形式,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吸引力和感染力。要结合岗位特点,加强风险排查和提醒预警,提升教育实效。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利用网站、宣传栏、工作群等多种渠道,宣传纪法知识,通报典型案例,发布廉洁提醒,营造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督查,压实责任。校纪委将适时对各单位的纪法教育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学习教育组织不力、流于形式,或因教育管理不到位导致再次发生类似问题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