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元制”、退役军人教学管理暂行规定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日期:2019-12-02 浏览:4625次

关于“二元制”、退役军人教学管理暂行规定

 

各系(部):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闽政[2015]46号《福建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教学〔2019〕20号)等文件精神,针对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等群体单列招生计划,一步完善校企合作育人机制,推动建立以学校、企业二元主导的现代学徒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深化职业教育改革,以适应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对技术技能人才越来越紧迫的需求,“二元制”、退役军人教学管理工作作以下暂行规定

第一部分 教学组织结构

1、教学组织机构组成

由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和企业集团公司领导担任,教务处牵头,成人教育部、各系(部)、实训中心等多部门协同配合、分工合作。根据二元制学徒(学生)和退役军人培养的实际需要,负责组织招生、拟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教学实施方案、教学计划等文件的编制,负责开班仪式、日常教学管理、督导检查、考核评价、周期总结及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2师资队伍和思政管理队伍

有机组合师资、教学实训等资源,提高优质职业教育资源使用效率根据学校、企业“二元制”、退役军人学生的人才培养特点,师资队伍由学校和企业共同构成,共同管理,其中学校教师原则上由校内中级职称以上(含中级职称)专任教师担任,并纳入企业“驻厂专家”进行管理,轮流参加企业实践技能的培养;企业导师原则上由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一线技师担任,并纳入学校兼职教师队伍管理

由于学生既是学校的全日制在籍学生,又是企业的在职员工,因此学校建立专门的思政管理队伍对学员进行管理,实行一班一导”制度,并针对“二元制”学生设置了除了校方的辅导员和班主任各1人外,聘企业中层干部1人为班主任,利于“二元制”班校企的共同教育管理。

第二部分 教学实施管理

1、课程开设

根据“二元制”、退役军人学生培养目标要求和校企双方的资源配置情况,严格按照已制订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实施,将公共基础课程、专业理论课程、校内实训基地教学实践与企业岗位群轮训四部分教学内容进行整体规划,制定教学计划,合理安排双场所教学内容和任务,配置校企双导师双向流动授课,规范课程开设,做好教学记录,按照工学交替的方式安排教学过程。

2、授课形式

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的授课形式,根据课程类型,灵活采用集中讲授、企业培训、项目教学和岗位轮训等教学组织形式,授课时间可根据实际教学需要安排寒暑假、周末及节假日集中授课,每学期集中面授时间不得低于120学时。针对“二元制”学生的企业岗位轮训阶段主要以导师带学徒的方式进行教学,根据不同专业特点,组成学习小组,确保学徒(学生)熟练掌握每个轮训岗位所需的技能。

第三部分  课程考核与评价

1建立定期检查、及时反馈的质量监控机制。各系应当依据二元制、退役军人班级的教学目标与教学规范要求,制定相应的教学诊断与改进办法,建立系部定期检查、合作企业及时反馈等形式的教学质量监控机制,通过采集、处理和利用各种教学反馈信息,对教学效果进行检测、鉴定和评价,并做出改进决策。

2、建立学生学习管理档案,安排专人定期检查学习实践情况,全程跟踪指导和管理学徒(学生)学习实践过程。及时采集从入校到毕业期间学徒(学生)各个阶段的数据,对毕业后的学徒(学生)进行跟踪调研,对参与现代学徒制试点的学徒(学生)进行横向和纵向比较,对教学实施效果进行综合分析。

3、建立多方参与的考核评价机制。(1)考核组织。各系部负责组织教学质量的日常考核,按照过程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由双导师和行业、企业专家或第三方机构对学徒(学生)学习情况进行考核。(2)考核内容。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育人目标学生进行考核评价,并根据专业特点,合理分配学生工作态度、实训表现、理论考核成绩和专业技能考核成绩所占比重。(3)考核程序。考核采取分阶段考核的方法,经过学生自我鉴定、学校导师对学生进行理论考核、企业导师和行业专家对学生进行技能考核、双导师联合对学徒(学生)进行综合考核等程序,综合评价学生成绩。

第四部分  工作量计算

1、为鼓励任课教师积极参与“二元制”、退役军人的课程教学活动,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教学任务,由人事处制订相关课时计算办法对企业导师和校内导师的工资进行分配结算

2、教学工作量通过任课教师授课登记表以实际授课节数进行登记,并标注具体上课地点以及“二元制”或“退役军人”字样

3、各系将授课登记表进行工作量统计后报送教务处进行复核,最后上交人事处备案

第五部分  其他

1、“二元制”、退役军人转专业具体实施以教育厅发文为准。

 

 

 

 

 

 

 

 

 

 

 

教务处    

2019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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