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关于“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修订)》的通知
来源:未填 发布日期:2026-01-19 浏览:164次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现将《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关于“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德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1月19日


宁德职业技术学院“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使学生以三好为目标,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大学生,学校每学年将开展评优活动。

 评选工作严格遵循“坚持标准、全面衡量、公开公正、好中选优”的原则。

 本办法适用于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校本部全日制学生。

第四条 学校对受表彰的先进个人和集体颁发荣誉证书与奖金。

第二章 评选称号和名额

第五条 荣誉称号设置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

第六条 评选名额

三好学生按各学院参评老生人数5%的比例控制

优秀学生干部按干部人数10%的比例控制

先进班集体评选按班级数10%的比例控制(低于10人的班级以合班形式计算)。

名额分配时,按四舍五入原则取整。

第三章 评选条件

第七条 评选基本条件

(一)申请先进个人的,评选当年至少一学期获得学校颁发的奖学金者。

(二)评选当学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评: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

2.违反校规校纪者

 评选具体条件

)三好学生条件

1.思想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思想指导,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劳动,艰苦朴素,爱护公物,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校院两级团学组织,服从校院社会工作安排,同等条件下,校院两级主要学生干部优先。

2.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刻苦钻研,成绩优良,本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在本班级排名居前10%以内,原始成绩加权平均分85分(含)以上。

3.身体好。坚持锻炼身体,认真上好体育课,并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讲究卫生,身体心理健康。

)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热情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成绩突出。

2.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模范带头好。

3.积极参加学校、二级学院两级团学组织,服从学校、二级学院社会工作安排,同等条件下,学校、二级学院两级主要学生干部优先。

4.本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80分(含)以上,原始成绩加权平均分在75分(含)以上。

)先进班集体条件

1.全班同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集体观念和集体荣誉感强,具有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班风,班、团干部能在同学中发挥核心表率作用。

2.全班同学学习刻苦,学习气氛浓厚,课堂纪律好,认真考勤;全班考试成绩在同年级中名列前茅,无退学和留级生,没有考试舞弊现象;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且有一定成果。

3.全班同学坚持锻炼身体,认真上好体育课,成绩良好,并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早锻炼,寝室卫生好,身体健康。

4.每月一主题的教育实践活动评比排名在30%以内,无违反学校其有关规定者。

其他注意事项

1.计算学生综测排名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原则。如申请三好学生,排名10.44%记10.00%达标排名10.45%即进为10.5%,11.00%不达标。

2.计算学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采取四舍五入原则。如申请三好学生,原始成绩加权平均分85.00分为达标84.99分为不达标。

第四章 评选流程

第九条 评选工作在学生工作处领导下,二级学院负责具体工作,由辅导员组织实施,结合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情况进行。各学院应成立由院分管领导、辅导员、学生代表组成评选小组。

 学校资助中心发布通知,申请学生依据通知要求上交个人申请材料,辅导员进行成绩、违纪、考勤、学费缴纳情况审核,同时结合学生在校综合表现向学院推荐申请人选,学院拟定推荐人选并在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工作处复核,学生工作处审核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审定。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组织实施和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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