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学校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未填
发布日期:2026-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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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的学习主动性,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决定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学校奖学金评定工作,为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条件及程序
奖学金的评定条件和程序依据最新修订的《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以下简称“评定办法”)。
二、奖学金的评定类别、等级及对象
奖学金的评定类别及等级详见学生手册中《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
综合奖学金的评定对象:全日制高职学生。
单项奖学金(不包括张天福奖学金)的评定对象:全日制高职学生。
(注:本学期不评定张天福奖学金)
三、获评奖项说明
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各奖项可重复获评,不同奖项的单项奖学金可重复获评。
同一学期,有两项以上比赛成绩可同时获评文艺优秀奖学金或同时获评体育优胜奖学金,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评一个同一类别奖项。
四、成绩、考勤及违纪处分注意事项
参评综合奖学金及张天福奖学金,要求严格按照评定办法规定的各项成绩(学期成绩及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的分数及排名比例进行评定,对公选课成绩是否及格不做要求。
参评综合奖学金要求学期旷课不超过2节。
参评单项奖学金(不包括张天福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对学习成绩不做要求。
参评创新创业奖学金要求当学期成绩全部及格(不含公选课成绩)。
参评学期,因违纪达到处分条件,则取消一切评选资格。二级学院应注意审核学生是否受过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综合素质测评奖励类加分考察时间范围:考察学期参与的,或证书盖章时间在考察学期内。加分标准应严格按照评定办法有关规定。
五、奖学金名额分配
名额比率详见评定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在不突破规定比率的情况下,各学院可自行统筹安排剩余综合奖学金名额。另外团委、学生处从校级学生组织中推选表现优秀的校级学生干部获得社会工作奖学金,团委推选名额8人,学生处推选名额8人,共计16人,推选学生由所在二级学院一同上报。
宁职院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学校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
二级学院 | 高职老生人数(23/24/25级 21W/22W) | 名额分配 | 合计 |
一等奖学金 | 二等奖学金 | 三等奖学金 | 社会工作奖学金 |
新能源学院 | 1651 | 50 | 116 | 165 | 50 | 381 |
信息学院 | 1342 | 40 | 94 | 134 | 40 | 308 |
茶学院 | 712 | 21 | 50 | 71 | 21 | 163 |
经管学院 | 976 | 29 | 68 | 98 | 29 | 224 |
文旅学院 | 905 | 27 | 63 | 91 | 27 | 208 |
教育学院 | 935 | 28 | 65 | 94 | 28 | 215 |
团委 |
| 8 | 8 |
学生处 | 8 | 8 |
总计 | 6521 | 195 | 456 | 653 | 211 | 1515 |
六、时间安排
1、2026年4月3日前,各二级学院完成奖学金的初步评定;
2、2026年4月9日前,各二级学院完成学院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3、2026年4月10日前,各二级学院将评定材料(纸质材料及相关电子文档)报送学生资助中心。
七、报送材料
1、纸质材料:
(1)二级学院材料:党政联席会议纪要、会议记录(手写)、公示文件、公示无异议说明、公示照片、推荐名单文件、推荐名单汇总表。
(2)班级准备材料(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学期成绩汇总表(加权平均分,含排名)、综合素质测评表、加减分依据、奖学金评定表、单项奖学金申请表。(除社会工作奖学金外,体育、文艺、创新创业等其余单项奖学金均须附证明材料)
2、电子文档:
材料的电子文档,打包发至学生资助中心(QQ908273930)。
八、相关要求
经学校审核后,发现不符合奖学金评定标准的学生,将取消该学生所在班级相应名额,不予更换人选。请各二级学院认真组织评选工作并严格把关,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6年3月23日